某县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4111字)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并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这一政策导向,不仅是对我国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表态,也体现了对国家对经济发展战略的思考。近年来,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约为70%,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约为73%,民营经济助推社会发展作用日益凸显,但瓶颈约束问题也比较突出。为全面摸清当前我想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先进经验,明确改进措施,调研组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相关数据来看,我县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三重压力的影响,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虽大幅增长,但存在注吊销数量居高不下,存活率偏低等明显短板。

(一)市场主体“存活率低”,发展信心薄弱。从我县经济运行情况来看,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给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带来的影响仍在持续,且我县部分民营市场主体的预期和信心亟待提振。就私营企业而言:通过实地走访多家行业企业,发现目前企业存在融资渠道单一的逆境、成本攀升的困境,企业的投入产出比被严重压缩,部分民营企业甚至出现了“越经营越亏损”的现象。就个体工商户而言,通过与多家实体批发零售个体户进行走访座谈,发现外部环境严峻、三年疫情冲击等因素给我县部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信心造成严重影响。同时,部分传统民营企业和个体户,对当前涌现出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赛道有一定的“恐慌”,缺乏追赶时代、驾驭市场的勇气。

(二)核心技术竞争力弱,缺乏领军企业。目前我县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整体科技规模和实力较弱,在我县明确的十大特色产业中,缺乏有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一方面,部分民营企业家缺乏长远战略规划,忽视知识产权与人才培养,家族式管理普遍存在于小微企业中,尤其是小微针纺企业和电器电料生产企业中尤为明显,管理过程中未能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致使企业资源分配不均,科技创新等关键领域投入不足,在技术研发、入园升规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目前,我县十大特色产业中规上企业17家(电力装备产业9家,出版印刷产业3家,乐器产业2家,现代农业产业1家,裘皮服装产业1家,针纺服装产业1家),专精特新企业9家(电力装备产业3家,出版印刷产业2家,乐器产业1家,现代农业产业1家,针纺服装产业1家,裘皮服装产业1家),数字经济、鱼竿渔具、文旅、商贸物流均没有规上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通过调研得知,我县与研发创新技改有关的项目和荣誉,全部集中在东风养殖、华斯裘皮、中原纺织、乐海乐器等几家重点企业,后续梯队断档。总体量最大的针纺、鱼竿渔具等产业,短期很难培育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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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当前,受多重因素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遇到较大困难,许多企业家对政策落地落实抱有更多期待。要协同政策制定部门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政策进商会、进企业,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围绕科技创新、产业扶持、绿色低碳、税费减免、社保延期、融资可及性等政策落实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民营企业季度运行状况调查,及时准确掌握民营企业政策诉求,协同相关部门推动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通过组织多层次的形势政策教育活动,讲清楚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有利条件和光明前景,引导民营企业家正确认识时与势、辩证把握危和机、提振发展信心。

(二)促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继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上下联动及与公检法司的横向协作,加强对社会化专业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用好立法协商、法律维权、法治宣传、商会调解等工作机制和载体,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上发挥积极作用。协同推出一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改进对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让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三)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一方面,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协商平台,持续完善政企面对面、亲清直通车等品牌,扩大不同行业和规模民营企业参与的覆盖面,切实推动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通过工商联深度沟通、有效协商,形成共谋发展、共促创新的合力。另一方面,发挥民主监督优势,围绕民营企业需求和企业家感受,持续改进和优化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工作,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动能。

(三)维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党的二十大就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要把推动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用好各类议政建言平台,及时反映民营企业诉求,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梳理涉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推动清理和修订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推动破除在审批许可、市场准入、招投标、要素获取等方面的隐性壁垒,把公平竞争原则落到实处。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发挥商会自治自律作用,引导民营资本健康有序发展。

(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舆论生态是重要的发展环境。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针对社会上出现的质疑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否定民营经济地位作用的杂音噪音,要持续加大对中央决策部署的宣传,正确解读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理念主张,廓清民营企业家的模糊认识,同时针对错误言论,毫不含糊地亮明态度、正本清源。加强正面宣传,广泛宣传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和贡献,推出一批敢闯敢干、改革创新的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清朗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