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1
- 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副理事长、省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所长谷孟宾:
合力化解我省城投平台债务风险.......................3
- 省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朱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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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发挥保险融资增信功能,将参与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保险机构纳入政府奖补范围。不同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属于盈利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由于融资性保证险业务特殊,不同于传统保险的大数法则,而是遵循银行信贷业务逻辑,加之人员专业能力与银行有差距,经营风险较大,进一步造成多数保险公司对该险种经营动力不足。为解决该问题,考虑到融资性保证保险和担保本质上发挥同样的作用,沿海地区如深圳、江苏、浙江等地方政府在出台激励措施时,将担保和保险机构共同考虑,在分担贷款风险总额超过一定金额后,均可享受政府奖补政策,从而弥补一定经营损失。而目前陕西出台的政策文件中,主要针对担保机构,缺少对保险机构的奖补措施。因此建议,将参与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保险机构纳入政府奖补范围。
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更加有效地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从金融机构层面,要加快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商业银行的传统融资模式,难以有效匹配科技企业与生俱来的“三高一轻”特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科技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主要原因是金融服务能力与科技创新的专业性不完全匹配。为此建议:一是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创新科技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设立专营机构或组建专门团队,加大复合型专业人才培育力度,深入研究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业务场景下的金融需求特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内部政策机制流程,在资源保障、审批权限、产品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打造与科技企业需求、特点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二是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科技企业评价体系,积极转变风险评价控制理念,在符合监管和商业银行风控要求的前提下,以“看未来”作为企业评价主要标准,落实科技企业“差异化”评价,弱化传统定量指标在评级授信模型中的影响,注重从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潜力等方面设定定性评价指标,建立可量化的评价体系。
二、从政府层面,需进一步优化科技企业政策性担保、贴息、奖补等机制。目前,我省针对科技金融涉及主体的支持政策多集中在小微企业,受益主体也多为企业本身。而我省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中型科技企业贷款政策性担保、补贴等方面尚属空白,相关政策机制仍有优化拓展的空间。此外,商业银行作为科技金融的重要参与主体,政府或监管层面的鼓励支持政策,也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坚定信心、提升工作主动性。为此建议:一是建立科技企业咨询专家库和行业研究成果库,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对接科技企业金融需求。二是优化金融机构科技企业贷款利率奖补机制,将奖补范围扩大到全部科技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科技企业贷款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探索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支持政策,明确融资增信、价值评估、质押办理处置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帮助金融机构解决科技企业融资关键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