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已经结束,但是,党纪学习教育不是眼前一阵子的事,而是贯穿一辈子的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视为铸就信仰之魂的终身“必修课”,保持“学不知止”的勤学劲头,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始终心怀敬畏,将党纪党规熔铸于魂、铭刻在心、力践于行,做到学而不息、省而不止、行而不怠,持续释放党纪学习教育效能,切实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绳。本次的廉政党课,主要围绕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必修课,与大家交流。
一、发挥好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确保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百余年以来,我们党通过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严明党纪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修养,确保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锻造成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强领导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同时将纪律教育贯穿纪律建设全过程,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历次开展的党内集中教育均对遵规守纪提出明确要求,三次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并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今年,聚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在全党部署开展集中性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取得了积极成效。新征程上,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教育,越需要推动党员干部在学习和掌握纪律上见真章、见实效,自觉在纪律轨道上干事创业,做到干成事、不出事。
第一,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必须永远继承下去。自成立之日,中国GCD就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把严明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在党的一大纲领中,就有关于纪律方面的规定。党的二大、三大、四大通过的党章,均设有“纪律”专章,对严明纪律作出明确规定。党的五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决议案》明确提出政治纪律概念,强调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注重发挥党纪教育在管党治党中的作用。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问题,1951年至1954年开展整党运动,围绕整风整党和“三反”“五反”等运动,一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边开展纪律教育,使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素质有了明显提升。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对全党高级干部在自己的工作中应该遵守的纪律提出六项要求,为全党在增强团结和严守纪律方面作出表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总结了党内政治生活的12条基本原则,为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严明党纪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全面具体地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条基本原则。2003年12月,在1997年2月党中央颁布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印发。通过全党范围的党纪学习教育,中国GCD以严明的纪律,锻造出了一支更加坚强有力的队伍。这不仅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的积极回应,更是对党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承诺。在新时代的征程上,中国GCD将继续以严明的纪律,锻造出一支更加坚强有力的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二,加强纪律建设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常抓不懈。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永远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全面从严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要求在党规制定、党纪教育、监督执纪全过程都必须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永葆GCD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纪在法前、纪法衔接。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众多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把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结合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坚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运行机制。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持续下功夫,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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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是警戒线,同时更是预防针、护身符。在新时代的征程上,中国GCD将继续以严明的纪律,锻造出一支更加坚强有力的队伍。对党员干部来说,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对纪律保持敬畏,知止善止、有畏有为,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主动担当作为,把铁的纪律转化为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动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