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党课讲稿:加强组织纪律性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组织纪律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以及党组织与党员个体之间关系的规范。组织纪律是二十大党章规定的党的六项纪律之一,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GCD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有着严密的组织体系,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都要靠坚强的组织体系去实现。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措施。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党面临各种风险挑战和矛盾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确保全党服从中央,才能形成克难前进的强大力量。这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和国家事业顺利进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

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历史悠久,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无数实践证明,严明的组织纪律不仅是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也是党在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中保持团结统一、提高战斗力的基础。

在新中国成立前,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革命任务,党的组织纪律建设起步于实践中的需要。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就明确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这就是“四个服从”原则中“全党服从中央、少数服从多数”的雏形。党的五大通过的党章将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的组织原则写入党章。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我们党深刻认识到严明的组织纪律对于战争胜利的决定性作用。面对复杂多变的战争环境,我们党加强了对党员的政治和军事训练,强调纪律的铁的性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对“四个服从”首次进行了比较完整的表述。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将“四个服从”作为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一条写进党章。1948年9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建立请示报告制度,这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取得革命的胜利具有重要作用。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形成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党的统一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夺取革命的胜利具有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组织纪律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将民主集中的原则丰富为六条。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的行为作了全面规定,为党员遵守组织纪律、党组织执行纪律提供了遵循。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进一步丰富了民主集中的六条原则,将其明确为民主集中制六条基本原则,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党的十二大之后制定、修订的历部党章都明确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组织纪律建设更加强调制度建设,通过修订党章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建立了一整套更为完善的组织纪律保障机制,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此处隐藏3749字,下载后查看---

严格遵守、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对于党员干部来说,首先就是认真学习组织纪律。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从第77条至93条,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规定,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组织纪律“红线”,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广大党员干部应该抓住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难得时机,认真学习有关组织纪律的规定,解决对党的组织纪律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认真学习组织纪律的相关规定,弄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只是一个前提和基础。要做到严格遵守,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关键还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在心中树立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将组织纪律内化为自身的言行准则。有些人为什么学习过党的组织纪律,但还是在遵守组织纪律方面出了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并没有真正把党的组织纪律当回事,在心中没有真正树立组织纪律意识。这样就出现了学习组织纪律和遵守组织纪律“两张皮”现象,这也是造成一些党员干部虽然学习了组织纪律,但不能遵守组织规定的深层次原因。要严格遵守、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就要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让党性在锤炼锻造中培塑升华,通过学习强化组织意识,时时刻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始终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任何党员干部不能搞特殊、有例外。要把组织纪律视为“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能碰,尤其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都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要求切实遵守。对那些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的重要手段。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对突出问题要启动问责机制、追究责任。通过监督检查,倒逼党的组织纪律的贯彻落实,让党纪在严的基调中执行到位,真正使组织纪律得到严格遵守、切实执行。

总之,作为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组织纪律建设,可以确保党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状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新时代新征程,全党必须更加自觉地加强组织纪律建设,不断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