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高校监督体系作为高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以及促进内部管理科学配置、高效运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健全完善高校监督体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对部分省、市属高校的调研情况,相关院校均围绕监督体系建设开展了一些探索,特别是立足发挥校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协助党委强化管党治党、办学治校,总体上走出一条“以明责促履责,以监督促监管,以制度促治理”的路径。
一、高校监督体系的建构框架及现状
(一)聚焦正确的政治方向,在责任落实上打造“共同体”。各院校坚决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遵循,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监督体系建设,以强化党委对学校一切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为出发点,细化和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任务。1.在推动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方面。主要体现在协助校党委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向党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方面,体现校党委统揽全局的作用;各校普遍注重抓“关键少数”,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与“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责任书。部分高校还探索运用巡察“利剑”,推动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起党内监督政治责任。2.在推动其他监督主体履责方面。梳理高校内部权力类型及其对应主体,包括以校长为法定代表的行政权、以专家学者为主体构成的学术权、以教职工和学生为主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呈现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师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样态。基于这一权力结构,各院校普遍注重发挥教代会、学代会的监督作用。
(二)聚焦高校事业发展,在监督保障上寻求“公约数”。各院校充分认识到加强监督是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专项监督,在监督工作中强化对人员力量、工作资源、措施手段的统筹,有效促进各类监督的协调协作,形成合力。1.在政治监督方面。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结合高校特点,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监督,推动落地见效,确保令行禁止。2.在日常监督方面。围绕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的规范实施和顺利推进,将监督融入日常管理。如,部分学校通过推行校纪检委员挂钩联系职能部门、选聘院级党组织纪检工作联络员等工作,力求横向推进校纪委“再监督”职责与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一体发力,纵向实现“学校党委—学校纪委—院级党组织—院级纪检委员”上下贯通,在日常工作中强化监督。3.在专项监督方面。聚焦重点领域,选取具体“切口”,以“一项目一方案”的形式开展集中检查,特别是注重发挥各类监督的专业优势,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对“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要求审计、财会人员参与,与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学术委员会就师德师风、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情况开展联督联促等。
(三)聚焦联动效能提升,在体制机制上破除“中梗阻”。各院校普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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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足形成震慑、完善制度,在“零容忍”惩治中进一步体现监督综合效能。办案是最有效的监督,也是彰显监督体系建设约束力的必要手段。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坚持从严执纪、精准问责,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严密监督体系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1.从问题入手,严查违纪违法。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建立纪委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信访协同处理机制,加强对纪检信访以外渠道接收问题的掌握和督促办理。紧盯科研、基建、招生、后勤、采购等高校腐败问题多发易发领域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单位,深化整治各类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2.从根源剖析,以“问题”促改促治。
对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或师生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着重查找制度原因和管理漏洞,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校领导分管的部门、领域存在的
突出问题制发廉情告知单,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做好堵漏建制工作。
四、结语
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重要论述:“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高校作为在党的领导下从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专门机构,是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在科教文化领域的细分和延伸,高校监督体系的建构逻辑,也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总体框架,通过厘清监督主体的权责关系,构建融会贯通的体系,加强监督工作的衔接配合,健全监督保障的制度机制,走出一条“以明责促履责,以监督促监管,以制度促治理”的路径,不断推动高校监督体系建设从理论构思到实践破题、从重点监督到全面监督、从做强单体到系统集成,构建监督体系的“四梁八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