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实施方案(街道)
3.关于推进网格化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品质建设宜居城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干净、整洁、生态、有序的城市环境目标,以绣花功夫抓好城市管理,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治理理念,牢固贯彻和树立新的发展理念,结合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高品质建设江海宜居城,推动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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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工作机制。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通过移动终端和执法app,实现日常巡查智能化,解决问题精准化,建立线索会商机制,厘清执法权限,对于执法力量不够和权限受限的,及时“吹哨”,由上级部门请求增援,进行联合执法。
六、强化督考激励,推进责任落实
1、完善闭环管理。建立“一办两中心”信息共享、配合联动机制,实现监管问题信息同步、审批事项信息同步、执法处置信息同步,打造“审批—监管—执法”闭环式管理。
2、加强督考激励。由镇督考办制定考核细则,对网格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一办两中心”进行督导考核,树立职责权限,明确监管、审批和执法流程制度,分解相应权限,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措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镇党委对“一办两中心”未及时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审批、执法职责权限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制度,对监管、审批、执法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实现阳光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