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不懈推动全市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校园、宗教活动场所,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采取知识竞赛、文艺晚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万册,制作展板*块,举办专题讲座*场次,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扎实做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积极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指导社区完善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和网络,打造少数民族便民服务、心灵驿站等特色服务窗口。以“民族团结心向国,青春筑梦新时代”为主题加强与对口地区的人文交流,不断丰富“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内涵,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GC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努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2024年初制定《*市贯彻<市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职责清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实到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加强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法律法规网上宣传普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用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大力培育民族法治文化,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地”创建活动。
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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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计划措施
(一)围绕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夯实创建工作群众基础。深入持久地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的宣传教育,以及“四个认同”教育活动,引导各族人民坚定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将《市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范畴,并将其纳入党校课程教学体系,组织丰富多样的学习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以及网络平台,全方位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全面展示创建工作成果。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强化舆论引导和网络舆情监控,对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负面言论信息做到及时发现、坚决处置。持续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面向社会大众普及民族政策理论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大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深入挖掘和宣传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事迹。通过多种载体的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促进各族干部群众深度参与创建工作。
(二)围绕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创建工作内生动力。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激发各族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内在动力。调整和优化城乡产业布局与空间结构,统筹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加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认真贯彻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定点帮扶工作。依托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绿色工业等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长极。支持和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民族地区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围绕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筑创建工作坚强保障。我们要致力于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基层治理的指导意见,我们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以提高城市基层治理的效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我们致力于做好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推动构建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广泛交往、全面交流和深度交融。
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高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深入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市委的实施意见,我们持续纠正“四风”,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并且坚决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持续推进平安*市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我们继续致力于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即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