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有效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贯彻宗旨意识,优化执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和践行“监管为民”核心理念,围绕落实“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切实将服务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环节,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裁量统一、过罚相当,努力让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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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执法干部媒介素养,敢于、善于正面回应群众诉求及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加强舆情研判、会商和复盘,提高执法人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强化执法部门和新闻宣传部门协同联动,提高对重大突发舆情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应对。采取以案说法、情景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立体化、多角度正面宣传,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十二、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实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服务型执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统筹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共性和堵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调度指挥,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创新思路,推动服务型执法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培树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