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以后,××集团从干部主观认识、体制机制、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入手,查找发案原因,发现引发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原因主要有5个方面。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少数党组织视经济、效益等为“硬指标”,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为“软指标”,对干部的教育引导不够,致使议事规则、审批流程、管理制度当摆设。有的党组织思想认识不足、责任担当缺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严不紧、失管失察;有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过场,具体举措落实不到位,致使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落实层层空转。
二是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部分党员把企业老板为了谋取利益,不惜投入血本,对自身长期的疯狂“围猎”缺乏高度警觉,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有的党员干部利欲熏心,被金钱诱惑蒙蔽了双眼,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一而再再而三地以身试法,突破党纪国法的底线,收取别人钱财,捞取个人好处,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三是权力过于集中在核心部门,缺乏有效牵制。调查发现,以××公司工程部为例,从工程项目分包选择到结果评价,从工程款结算到付款比例和时间节点都行使不同程度的职权,管理职能覆盖工程管理各环节,其他权限部门的作用被严重削弱,缺少部门间的有效制衡与监督。核心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极易形成权力壁垒,为其权力寻租或权力变现创造了巨大空间,最终催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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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防范既要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又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
(一)压实政治责任,严肃问责追责。一是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巩固完善集团党委牵头抓总、纪检监督督促、总部部门具体落实、各级党委(支部)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协同、横向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集团层级监督,围绕推进各公司党委(支部)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对下监督机制,优化集团党委、纪委和总部职能部门的监督路径,切实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一贯到底。三是持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进一步督促各公司党委(支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态度坚决地支持各公司纪委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造成企业严重经济损失的行为,严格“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倒逼责任落实。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扎牢制度“笼子”,在工程管理、业务管控、物资管理等监管方面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形成权力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堵住管理漏洞,保障权力健康运行。同时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评估,不断修改完善,坚决防止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二是加强资金信息化审批系统建设,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规范资金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流程,强化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及合理性严格把关,确保审批流程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确保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管到位。三是严格规范工程分包行为,建立核备单位名录,筛选资质和信誉优良、技术力量和水平过硬的企业作为选聘分包备选单位,定期考核评比,实行分级管理、末位淘汰;严格依照制度规范,根据核备单位名录专业方向、业绩及核备单位考核排名进行招标分配。
(三)紧盯重点人员,夯实队伍建设。一是严格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对各公司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在德、能、勤、绩、廉全方位审核,杜绝利用手中的“公权”换取“私利”,满足“私欲”。二是严格交流轮岗制度,对工程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掌握人、财、物等管理权且涉及廉政风险控制点的重点工作岗位人员,任职满规定年限后必须有计划地实行轮岗交流。三是筑牢纪律教育防线,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关键少数”、重要岗位人员的纪法培训,深化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规的自觉性。
(四)精准监督执纪,形成有效震慑。一是加强系统联动,凝聚监督合力。抽调纪检、审计、营商、建管、采购等部门精干力量参与专项监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部门联动凝聚合力,持续强化“大监督”体系监督管理作用。二是聚焦重点项目,探索提级监督。将建设资金数量巨大的工程项目列入“重点名单”,进行动态更新,采取集团纪委“一竿子插到底”的纵向监督管理模式,实行提级监督,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三是打造数据平台,开启智慧监督。依托“×××”搭建智慧监督平台,积极打造指尖监督,以数字赋能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