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国资委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落地,聚焦重点任务集中攻坚,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纵深,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积极动力。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法治监管制度体系,筑牢依法监管根基。紧扣“一规划两方案”要求,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遵循,抢抓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契机,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审查协同,确保监管全过程合法合规。一是完善核心监管制度闭环。坚持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陆续制定出台了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董事会工作规则、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新设子企业管理办法、授权放权清单、主业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等共xx余项制度,全面覆盖生产经营、治理结构、人事管理、绩效管理和考核激励五大领域,推动国资监管规范化、体系化、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对重要政策文件和重大合作协议,从严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重点核查条款内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公平性审查,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逐一排查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垄断市场竞争的条款。近五年累计完成xx项制度的合法性与公平性审查,删除或修改不合规条款xx条,切实保障制度“合法、公平、可用”。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对监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核查,重点关注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等刚性要求的落地成效。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打折扣”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科室和企业限期整改,近三年累计纠正违规问题xx项,真正让监管制度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二)推进依法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坚持以监管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强化信息化支撑,同步推进法律顾问团队建设和复合型人才引育,为依法监管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加强信息化监管支撑。建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将合规审查流程、公平性审查结果、法律顾问意见等全链条纳入系统管理,构建起“清单化管理-数字化监控-专业化履职”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有效增强了国资监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为依法决策、科学监管夯实了数据底座。二是强化法律顾问团队支撑。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制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管理办法》,明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起草、执法监督和纠纷处理等工作的范围与程序。近五年来,国资委机关累计聘请专业法律顾问x名,参与能化集团债务化解方案论证、城投集团资产盘活决策等重大事项论证xx次,提出法律意见xx余条,成功规避潜在法律风险涉及金额超x亿元;同时,积极指导市属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x户大型企业配备专职法律顾问,xx户中小企业通过购买法律服务引入专业律师,市属企业法律顾问覆盖率已达xx%以上。三是引育懂经济、善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和企业经营实际需求,通过社会招聘、市场化选聘、校园定向招聘等多种渠道,为国资委机关和市属企业引进精通经济、熟悉法律的专业化人才xx名,其中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xx名、拥有经济学与法学双学位的xx名,充实到投资监管、合规审查、风险防控等关键岗位;组织法治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国有资产监管专题培训,累计有xx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xx人完成经济学专业继续教育,一支“专业人才+法律顾问”的法治工作队伍体系正加快形成。四是强化重点岗位监督追责。紧盯重大违规问题和违规问题高发领域,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力度,重点检查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执行情况。对重大违规经营事项依法依规严肃核查追责,近三年累计追责问责xx人次,充分发挥责任追究在强化集团穿透监管、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三)推动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夯实企业发展根基。以企业合规管理为核心抓手,压紧压实法治责任、深化宣传教育,将合法合规要求深度融入企业经营全过程。一是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制定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合规管理制度以及合规风险识别清单、流程管控清单、岗位合规职责清单“三张清单”,覆盖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等核心领域;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嵌入企业决策全流程,明确要求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合同签订等事项必须先经过内部合规部门审查,涉及市场竞争的事项须征求市市场监管局意见。市属企业累计完成合规审查事项xx项,否决或调整不合规项目x个。组织开展企业合规风险排查专项行动,聚焦投资并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排查合规风险,帮助企业建立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有效防范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二是规范企业行权履职。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规范章程内容,强化章程约束刚性。着眼于构建“权责法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依法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聚焦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三个主体”,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覆盖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履职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推动企业运行决策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压实企业法治建设责任。将企业法治建设纳入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明确“合规审查执行率”“法律顾问配备率”“公平性审查参与率”等考核指标及权重,推动企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企业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企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目前市属企业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已基本成型。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围绕“一规划两方案”内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开展面向国资监管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增设“合规审查实务”“公平竞争案例解析”“法律顾问协同应用”等专题课程,不断筑牢内控文化根基。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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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自查也清醒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尚有短板,个别企业对合规审查、公平性审查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经营、轻法治”的倾向;二是法治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国资委机关及部分企业懂经济、善法律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紧缺,对公平竞争、反垄断等领域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法治文化培育力度仍需加大,干部职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照自查发现的短板弱项,持续跟踪整改情况,重点从以下方面统筹推进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推进机制。一是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合规审查”“公平性审查”“法律顾问管理”等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复合型人才引育率”“合规审查通过率”等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法治建设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二)完善合规体系,防范法律风险。一是指导各监管企业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配齐配强合规管理人员,推动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合规管理结对帮扶,着重提升合规审查能力。二是聚焦投资融资、产权交易、合同管理等关键领域,开展合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建立风险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深化与市市场监管局的协同联动,每半年联合开展x次市属企业公平性审查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三是推动企业建立“事前合规审查、事中合规监督、事后合规评估”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法律顾问必须参与重大决策审查,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一是组织开展国资委机关及监管企业法治工作人员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经济学者围绕“国有资产监管+法律+经济”复合型知识、公平竞争审查实务、典型案例等进行授课,全面提升专业素养。二是加大懂经济、善法律复合型人才引进力度,制定专项人才引进计划,通过市场化选聘、校企合作等方式,为国资委机关和市属企业引进一批熟悉国有资产监管、公司法、反垄断法等领域的专业人才;鼓励法治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持企业引进高级法律顾问,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三是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建立法律顾问履职评价机制,明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范围和流程,充分释放其专业支撑作用。
(四)深化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结合“xx·x”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治知识竞赛等互动性强的宣传活动。二是依托官方网站、AAA公众号等平台,开设法治专栏,推送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推动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深度融合,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真正融入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