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政治建设、履职行权、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党建引领政治建设,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始终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退休党支部”联动学习模式,整合优化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机制,带动党员干部持续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会议等形式集体学习《条例》,逐章逐条、原原本本认真研读,扎实开展学习研讨、警示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强化示范引领。先后组织两批共计142名基层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到瑞金、于都、市委党校开展履职培训,切实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二)党建引领履职行权,锻造依法履职的权力机关。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盯经济难点、群众关心热点等方面,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推进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盯经济难点、发展重点等方面,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其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贡献智慧力量。组织党员人大代表集中视察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对全市加快建设高水平市域副中心城市、景区景点运营等开展专题调研,对我市招商项目落地情况开展专项视察,以党员人大代表的高水平监督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建设。围绕法治全市建设,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全市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市宗教事务条例》《赣南客家围屋保护条例》《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和依法治市。推进民生福祉。组织党员人大代表现场视察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情况,推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对我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完善惠及妇女儿童的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持体系,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党建引领代表工作,锻造人民满意的代表机关。强化党建在发挥人大代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引领作用,助力人大代表高效履职。优化履职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特色化,按照“六有”标准,整合优化设置人大代表联络站16个,实现“一站多用、实用管用、共建共享”,将全市945名各级人大代表编组进站,做到大门常开、活动常办、代表常驻、群众常来,增强人大代表、党员和群众的密切联系。创新活动形式。完善“代表活动日”机制,组织党员人大代表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双联系”工作周等代表活动,2024年联系走访人大代表410余人,联系走访选民1639人,走访企业等市场主体112家,组织开展接待选民活动50次,当场解决问题61个,收集意见建议154条,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党建引领代表工作取得新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各乡镇人大积极探索“支部引领+党员示范+代表履职+群众参与”的新模式,引导党员、人大代表和群众广泛深入一线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能现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记录、及时交办,持续跟踪监督进度,打通党员和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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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总书记考察全市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落实落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推进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依法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协助市委开好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确保党的领导在全市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民生福祉、历史文化、基层治理等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推动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协调发展。制定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依法规范和完善相关程序。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调研,更好地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寻乌工作法”,促进平安全市建设。开展献血条例立法调研,推动破解血液供应问题。开展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提升法规实施质效。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法规草案解读、意见建议研判和采纳反馈等机制,更好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治统一。
(三)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认真贯彻市委部署要求,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改革开放、乡村全面振兴、提高民生品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选准监督议题,丰富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抓好计划预算执行、审计、政府债务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围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作出决定。听取审议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5+2就业之家”建设、法院行政审判、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审议大力实施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三年行动进展、加强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源区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检查革命遗址保护、水土保持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红色教育培训、民族工作等专题调研,组织代表集中视察托育服务发展和“大托管”改革试点、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保障粮食安全等情况。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为主题,持续开展“美丽全市三江源环保行”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实施党建质量过硬行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四个机关”争先创优工作,抓好数字人大应用推广,举办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持续加强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史研究宣传,让越来越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到全市追根溯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始发祥地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制度自信中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