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已经结束,但是,党纪学习教育不是眼前一阵子的事,而是贯穿一辈子的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视为铸就信仰之魂的终身“必修课”,保持“学不知止”的勤学劲头,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始终心怀敬畏,将党纪党规熔铸于魂、铭刻在心、力践于行,做到学而不息、省而不止、行而不怠,持续释放党纪学习教育效能,切实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绳。本次的廉政党课,主要围绕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必修课,与大家交流。
一、发挥好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确保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百余年以来,我们党通过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严明党纪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修养,确保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锻造成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强领导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同时将纪律教育贯穿纪律建设全过程,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历次开展的党内集中教育均对遵规守纪提出明确要求,三次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并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今年,聚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在全党部署开展集中性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取得了积极成效。新征程上,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教育,越需要推动党员干部在学习和掌握纪律上见真章、见实效,自觉在纪律轨道上干事创业,做到干成事、不出事。
第一,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必须永远继承下去。自成立之日,中国GCD就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把严明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在党的一大纲领中,就有关于纪律方面的规定。党的二大、三大、四大通过的党章,均设有“纪律”专章,对严明纪律作出明确规定。党的五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决议案》明确提出政治纪律概念,强调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注重发挥党纪教育在管党治党中的作用。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问题,1951年至1954年开展整党运动,围绕整风整党和“三反”“五反”等运动,一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边开展纪律教育,使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素质有了明显提升。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对全党高级干部在自己的工作中应该遵守的纪律提出六项要求,为全党在增强团结和严守纪律方面作出表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总结了党内政治生活的12条基本原则,为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严明党纪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全面具体地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条基本原则。2003年12月,在1997年2月党中央颁布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印发。通过全党范围的党纪学习教育,中国GCD以严明的纪律,锻造出了一支更加坚强有力的队伍。这不仅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的积极回应,更是对党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承诺。在新时代的征程上,中国GCD将继续以严明的纪律,锻造出一支更加坚强有力的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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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要突出学习重点,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纪律处分条例为行为准则,逐章逐条深学细研,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探索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融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针对不同地区、领域、群体特点分层分类“精准滴灌”。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一,着眼于全面,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改革发展从来都不是一条平坦笔直的道路,会面对各式各样的疑难问题和风险挑战。各级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使制度建设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形成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治理优势,努力实现管党治党在责任上的全链条、管理上的全周期、对象上的全覆盖。始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持续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延伸监督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敢管敢严”,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让腐败无处遁形。并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第二,立足于严格,把作风建设贯彻始终。推进改革大业,既考验我们党的智慧,也考验我们党的决心,更考验我们党的作风。广大党组织必须在作风建设上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把作风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人民至上,践行群众路线,让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急难险重一线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攻坚克难、干事创业,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为群众服务中去。坚持“严”字当头,对腐败问题零容忍,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重点对象,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党中央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创造良好推进环境。
第三,致力于“干”,把职责使命扛在肩上。遵规守纪只是立身之本,干事创业才是价值所在。有约束才更自由,有纪律才更有力。遵守纪律和干事创业并不矛盾,“要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广大党组织必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要总结运用党纪学习教育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更加自觉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纪律建设的成功经验,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大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的纪律培训力度,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以高质量纪律建设推动党的建设上水平,以精准规范执纪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真正把广大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时间精力用在服务群众、干事创业上,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创造出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业绩。
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是警戒线,同时更是预防针、护身符。在新时代的征程上,中国GCD将继续以严明的纪律,锻造出一支更加坚强有力的队伍。对党员干部来说,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对纪律保持敬畏,知止善止、有畏有为,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主动担当作为,把铁的纪律转化为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动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