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指出,党组织和党员要“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先后发表一系列关于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始终保持GCD人的政治本色,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一、深刻理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重要意义
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体现。中国GCD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根本所在。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GCD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条例》充实了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眼前利益、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以对人民和历史负责的态度,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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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党员干部施展才华、创造业绩提供了广阔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创造非凡业绩、交出优异答卷,迫切需要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强化党性锻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加强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有坚强党性才有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条例》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党性原则细化为具体的纪律规范。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用党规党纪规范个人日常言行,校正思想和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为民情怀,做老百姓的勤务兵。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坚决追责。《条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群众纪律要求,推动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以优良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的满意和信任。
强化担当作为,做新时代的实干家。反对空谈、强调实干、注重落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创造政绩,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真出政绩、出真政绩。《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制度,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了纪律保障。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把实践作为最好的课堂,多经历一些急事大事难事,多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多接几回“烫手山芋”,在打硬仗、扛重活、攻难关中锤炼干事创业的宽肩膀、硬脊梁、真本领,在亲身实践、感同身受中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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