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要学习内容。党员干部要把《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修教材,准确掌握《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与2018年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充分彰显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下面,结合个人学习和工作实际,作简要交流发言。
一、学习贯彻《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性修养,强理论坚信念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党性修养是GCD员的必修课,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离不开学习。作为党员干部,之所以对事物是非好坏判断不够成熟,是因为对党的理论理解不够透彻,没有认真消化领悟一系列政治理论的内涵。只有加强理论学习,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规范自己的言行,进而用党的理论去分析当下存在的问题,提高自身对政治的敏锐性和鉴别力,才能够使自己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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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GCD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真正做到遵守党纪党规,仅仅是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时常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GCD员的先进性,树立遵规守纪、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
三、学习贯彻《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求真务实,高标准严要求
“三不”一体推进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路径,要坚定落实《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任务举措,努力推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总则不仅增加了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的要求,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还完善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化运用,以强化“不能腐”的约束;更强调了坚守初心使命等重大要求,以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学习贯彻《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不仅要发挥纪律的惩戒作用,还要在提高觉悟、完善制度上下功夫。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忠诚教育、警示教育,持续推进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整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有“怕”的意识,不是胆小怕事,而是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
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