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强调,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为基层减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做好巡视工作。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并提出了新一轮的财政体制改革,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财政干部,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通过参加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我认真学习贯彻了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与财政工作紧密相关,特别是在财会监督和财经纪律方面,更体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重要性。以下我将从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党纪学习教育,财政干部应潜心学纪
学纪是基础,我们要以“横平竖直”起笔,“入木三分”地潜心学习党纪。在学习过程中,要有深度,紧紧围绕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原原本本、扎扎实实、反反复复地学,深钻细研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和“六大纪律”的具体要求。同时,党纪学习也要要有广度,积极主动学习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借鉴其他党员干部的学习心得,广泛学习以扫清“盲区”、远离“禁区”、避开“雷区”。此外,党纪学习还要有长度,将党纪学习纳入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常态化学习内容,持之以恒地学,不断夯实学习根基,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追随者”。
二、党纪学习教育,财政干部应立规明纪
立规明纪是关键,我们要以“撇捺飞扬”运笔,“笔走龙蛇”般明确纪律规范。“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我们要以《条例》为“明镜”,时常自我审视、三省己身,注意自身言行举止,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条例》为“戒尺”,把握好“尺度”和“刻度”,以严格的标准约束自己,形成高度的遵规守纪自觉。更要以《条例》为“红线”,坚决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在财政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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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纪学习教育,财政干部应知戒守纪
知戒守纪是目的,我们要以“方圆有致”收笔,“妙笔生花”地做到知戒守纪。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更是我们财政干部的“责任线”。我们要经常自省自悟,将遵规守纪作为安身立命、为人处世之本,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绷紧纪律之“弦”,拧紧思想之“开关”,扣好行为之“扣子”,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斗争实践中磨砺内心、经受考验,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做到思想上不松一寸、行动上不逾一厘。要敲响“警示钟”,积极参加廉洁教育活动,观看廉政纪录片等,深刻认识贪腐和不正之风的危害,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
四、党纪学习教育,财政干部应践行于工作
在近期开展的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三资”问题的排查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严守党纪的重要性。我们要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工作中的实际行动,严格执行财会监督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要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持续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提效。同时,要关注“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在工作中,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总之,党纪学习教育是我们财政干部的必修课。我们要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中,我们要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为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实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