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站位,充分认清高校贯彻落实“三转”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落实党章、党规、党纪规定的法定职责。《中国GCD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高校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GCD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求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对党委与纪委主体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作了明确界定。国家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职能的定位越来越明细,要求越来越高,高校纪委要吃准党章、党规和党纪赋予的纪检监察职能定位,强化执行监督主业,严肃处置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人员和行为,严格履行身为纪检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和问责职能。
(二)有利于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省纪委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进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纪办发〔2019〕21号)明确指出,高校纪委承担着履行党章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授权履行相关职责,立足主业,积极转变职能,改变方式,做好作风建设。2021年,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讨交流会明确了高校检察体制改革做出的转变,撤销学校监察处,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即监察专员办,并与校纪委联合设立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审查调查处和案件审理处。对于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而言,关键在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改革,构成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办三处”新的职能职责划分,高校纪委认真贯彻实施“三转”工作,有助于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使机构设置与深化“三转”相结合、法定职责与职能优化相统一,进一步推动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工作融合。通过深化“三转”,把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到监督职能的履行上,首先是政治监督,做到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的关键管理,为进一步净化高校政治生态环境,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有利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三转”工作明确了高校纪委监察机关的职责和定位,从而集中更多精力落实党的廉政建设与反腐斗争。贯彻落实“三转”工作,高校务必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机制,退出与纪检监察职能关联度不大、非主业主责的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职能之外的工作。特别是要从招生考试、招标投标、人员招聘等具体事务中退出,把属于主责部门监管责任范畴的源头治理、风险防范、权力运行监控、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内容融入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教育中去。通过深化“三转”,将监督要点放在管理主体监督责任的履行上,针对问题延伸查处。通过实现“重在管人”“二线监督”“注重结果”的转变,实现由“综合性监督”向“专项监督”转变,由“纵向监督”向“纵横向并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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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扛起重担,推动高校纪委“三转”工作深入开展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要明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对高校纪委新的职责定位,把更多精力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上来。实现三个根源上的转变:一是由过去的纪委替代职能部门监督到由主责部门首先把关;二是由过去配合主责部门检查改变为监督主责部门;三是由过去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到加强事后的执纪监督问责。特别是要把属于主责部门监管责任范畴的源头治理、风险防范、权力运行监控、廉政教育等工作内容融入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教育中去。优化监督工作方式,由传统的全程监督转变为嵌入式监督、列席监督、随机监督。例如,加强对高校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监督,重点关注大额招标项目,尤其加强对与校区建设相关的工程类和货物类重大项目招投标的监察工作,要求主责部门切实履行现场监督的主体责任,集中精力针对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党委要重视党政负责人在监督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系统性要求,与学校机构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谋划,注重一体化推进,确保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学校党委要支持学校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为学校纪委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坚固保障。纪委要进一步落实坚守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日常监督,以政治监督为守卫,做到“两个维护”,督促推动学校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督促推动学校党委明确管理主体责任,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与任务,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完善制度体系,构建“三转”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关于推进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探索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新的监督模式,如建立《重大事项报备监督制度》等制度,督促具体负责实施重大事项的单位或部门主动向学校纪委报备“重大事项”,学校纪委通过对风险等级的评估,选择备案(存档备查)、列席会议、重点环节监督、全程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重大事项报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报备责任单位执行的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学校纪委与学校党委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监督高校党委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研究,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工作,对推进反腐败工作作了明确要求。纪委完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中层党员干部述责述廉实施细则》等制度,督促各二级单位进一步细化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建立《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办法》,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主体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检查或抽查。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探索纪委工作信息化建设新举措。
(三)打铁必须自身硬,增强纪检队伍履职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高校纪委要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到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的提升上,落实到指导和推动专项行动上,落实到日常监督执纪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研究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工作中其他重大事项;每学期开展一次纪检监察相关理论的专题讲座;每季度进行一次主题业务学习;每两周召开一次纪检监察部门例会,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学习主管部门的工作规范要求。强化业务培训。学校纪委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支持新入职人员参加挂职锻炼,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监督和培训,通过跟班锻炼、集中轮训、抽调办案、参与巡察、以干代训等方式,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把纪检岗位作为加强党性锻炼、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关心纪检干部成长,推动干部轮岗交流。
同志们,深化高校纪委“三转”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不断开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高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