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出总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全会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全局,鲜明标定了国资国企在新征程上深化改革的方位、前行的节奏和工作的重点。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全会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全局,鲜明标定了国资国企在新征程上深化改革的方位、前行的节奏和工作的重点。企业改革列于《决定》经济改革的第一条,长达700多字,内容丰富。而《决定》的方方面面都牵涉国有企业,尤其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等部分多牵涉国企,国企改革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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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提出“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实际上,这是强调现代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的动力来自于机制变革,包括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改革,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强对国有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的全过程指导与监督,扩大中长期激励企业覆盖面,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稳慎开展骨干员工持股,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投类企业实施项目跟投。按有关规定调节管理人员不合理过高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三)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决定》提出,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目前的具体做法,需要继续推行。一是通过专项行动提升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深入实施管理提升、价值创造、创建示范、品牌引领行动,积极推进科技、改革、管理、金融、人才等强企计划。二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在注重规模增长的同时,提升发展质量。通过提升品牌价值,鼓励企业练好内功、外塑形象,围绕“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作者系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文章原标题为三中全会明确国企改革方向、重点)
(本文刊登于《企业改革与发展》杂志2024年第8期。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