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此处隐藏44081字,下载后查看---
(五)加强地质灾害速报和汛期值班制度。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畅通的信息渠道。在汛期,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局领导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在汛期应建立专门的值班室,建立健全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能够随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应急管理部门要备好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能够随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遇持续强降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应实行双人值班。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值班场所和相关设施,保障值班人员就餐和休息等实际问题,并统筹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工作。
(六)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必须的投入。
县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乡(镇)要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严重程度,从其本级分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计提20%左右或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监测预警、调查评价等防治工作有可靠的经费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须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配备越野车、和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等,以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得以正常进行。进一步落实省政府2012年8号文件精神,给予每位监测人1200元/年的监测津贴并签订责任书,明确奖惩。
各乡(镇)也必须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