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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施社会救助暖心工程。持续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全面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继续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作用,扎实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建立长效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互助体系,实现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医疗保障、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创新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方式,引导救助对象通过便捷、可及的形式申请救助。推进社会救助程序规范化建设,实现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推进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继续执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监督和举报。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激发广大群众和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热情;始终与各企业、在外商会保持密切的联系,积极对接慈善捐款服务,不断扩大慈善资金蓄水池,为社会救助、福利事业发展等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提质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两文件一清单”要求,夯实社区养老服务基础,严格“四同步”规则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稳步推进农村颐养之家、城市老年助餐点持续健全运营;做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持续实施特殊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高质量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争投入2.3亿元建设的县宁颐康养中心项目全面投入运营、投入1.2亿元建设的7个乡村康养中心项目全面竣工,稳妥推进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逐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多种运营管理模式;持续推进服务提质工作,全力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力争乡镇敬老院一级或二级占比达80%以上;长效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全力做好消防达标“后半篇文章”,聚焦用火用电用水用气等重点环节,强化宣传教育及日常防治,保障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三是实施移风易俗系统治理工程。持续深化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指导乡镇和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纠治“高价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加强乡村公益性墓地管理,防范整治违建墓地,实现见山不见坟、见绿不见墓。持续挖掘移风易俗典型,推广“一约两书三比四动”移风易俗改革举措,引导群众成为文明新风倡导者和践行者。
四是实施基层治理持续深耕工程。加强村(居)委队伍建设,指导各村(居)委会建立后备力量人才队伍,优化村(居)委会队伍结构,引导村致富能手任职村(居)委会。优化D群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机制,推动D群服务中心面积达标扩面。推进D群服务中心365天服务不打烊,做到有标识、有工作人员、有服务清单,让群众办事更加暖心、爽心。积极培育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持续为“五社联动”赋能。持续开展“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发挥“D建+农村养老服务”(颐养之家)、“D建+关爱儿童”(童心港湾)作用,补齐“一老一小”短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落实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的定期探访工作。做好社工站向民政服务站的转型推进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2024年实现乡镇民政服务站全覆盖。
五是实施民政服务效能提升工程。坚持“D建”引领,深化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提供便捷婚姻登记服务。全面建立社会工作站,充分发挥基层社工站在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儿童福利领域方面的重要作用,让社工站成为基层服务的“最后一站”。动态调整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等民政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落实,努力打造民政窗口良好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