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民政局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A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优供给、夯基础、筑屏障、保民生,大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织密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安全网”,探索开展城乡治理共同体建设,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民生服务保障取得了新进展,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全面落实兜底保障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及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月人均保障标准由725元、708分别提高到784元、755元;农村分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人均供养标准分别由7800元、9120元提高到8160元、9600元;城市供养特困人员年人均供养标准由11800元提高到12840元;从2024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人均标准均由80元提高到86元,分散孤儿基本生活月人均保障标准(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110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修订了《XX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和《XX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低保认定程序及相关条件,继续落实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保障,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三是做好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入户排查困难群众工作,重点对医疗费用支出较大人员和残疾人对象家庭情况进行排查,及时主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定期对救助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复核,并通过第三方入户核查等方式及时将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退出保障。2024年,我县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保障对象4941人,退出保障3416人。
2024年,全县预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47962.428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28443.568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9800万元、临时救助金785.779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262.617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870.6万元、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517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照料服务资金1323.245万元、集中供养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资金1164.618万元、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1795万元)。
(二)聚焦城乡养老服务,提升为老服务能力
---此处隐藏3898字,下载后查看---
(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施保。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打造具有XX特色的“救急难”工作品牌。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标工作。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强化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继续抓紧抓牢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继续加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和覆盖面。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能力。及时发放社会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三)促进社会事务提质增效。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各类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体系。持续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将婚俗改革向纵深领域推进,打造婚俗文化长廊和户外办证基地,利用特殊节日,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将婚俗改革的理念植入人心。积极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试点,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挖掘乡村地名资源要素的内在价值,发挥区划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福利彩票站点布局,全力抓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四)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化。持续巩固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成XX殡仪馆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督促有关乡镇按时完成年度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任务。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成效,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丧葬简办。
(五)认真谋划项目,着力夯实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基础。XX寿春镇养老服务中心原住宅楼改建项目、XX炎刘镇三星敬老院、XX正阳关镇养老服务中心、大顺镇袁湖敬老院四个养老项目,目前,均已完成立项、可研、土地预审等相关手续,待项目获得上级批准,并下达资金后即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