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提出,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清晰界定“退出”标准,用好绩效考核结果,规范退出情形。
二、国有企业推行“末位淘汰”制度的挑战
1.历史包袱沉重:国有企业背负了太多的责任和负担,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这些包袱让企业裹足不前,丧失了竞争力。长期以来的“铁饭碗”观念深入人心,使得员工对“末位淘汰”制度存在抵触情绪。
2.管理人员的角色:国资委明确指出,“末位淘汰”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国企管理人员,而非全体员工。这一区分旨在保护基层员工的权益,同时推动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然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范围广泛且模糊,使得制度的执行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以及如何确保这一制度不会误伤到那些真正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员工,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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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员工更加关注自身的工作表现和发展前景,从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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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国企改革深化
“末位淘汰”制度的推行将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打破传统的体制机制束缚,为国有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国有企业推行“末位淘汰”制度是一项充满挑战的改革举措。尽管困难重重,但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执行,国有企业有望在保持稳定的同时,激发活力,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