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新时代法治实践站火车南站点位建设工作,加强与铁路部门联系,局领导带队实地勘察建设地点,线上线下多次沟通点位设置及设计思路,确保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目前设计初稿已基本完成。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行政争议化解提示函》、各级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整改工作,向石碶街道办事处、高桥镇人民政府制发《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交办单》。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研究推进全省涉外法治改革“揭榜挂帅”项目工作安排,协调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在涉外法治工作视频调度会上作交流发言。
2.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联合区法院,组织调解中心调解员业务培训。与法院对接,就做好案件分流等相关工作召开协调会,完成每组调解员与法院的对账号,开始案件流转工作。完成“国庆”“佛教论坛大会”维稳安保工作,重点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特殊人员重点对象的走访工作。协助人民调解协会开展等级人民调解员的初评工作。
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10月24日,本月行政复议接待39人次,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9件,办结17件;行政复议听证1次;行政复议现场调查2次;出庭应诉4件;协助事权单位处理以区政府为对象的行政复议意见书报告1件。对镇(乡)街道、部门进行多次相关个案指导。对镇(乡)街道上报的在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以及其中存在败诉风险案件进行统计更新。
4.执法监督与立法工作。组织全区127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宣讲课程。印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城市房屋破墙开门(窗)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组织开展海曙区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印发《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开展第二阶段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走访调研、案卷评查工作。对2023年以来本地区涉企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访投诉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进行梳理评议和个案监督。完成《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草案)》《宁波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草案)》立法意见征求及意见反馈工作。
5.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完成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区政府行政合同审查2件、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备案合法性审查1件、乡镇街道重大合同备案合法性审查18件。收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的区政府责成案件5件,完成审核8件,完成不能拆除认定1件。分派区政府的履职件4件。完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工作。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系统按期审查情况督查。推进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完成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工作规则、分工职责和工作流程图上墙,试点开展镇(街)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完成《宁波市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合同变更、解除工作规则》的意见征集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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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开展全区法治副校长新一轮聘任工作。筹备12·4宪法宣传周、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
7.完成各村社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及补贴统计发放工作。组织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
8.做好政法干部集中政治轮训相关工作。开展“青蓝工程”结对学员调研成果展示、组织新一批“青蓝工程”结对帮带。做好干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和转任等相关工作,并做好干部岗位交接。常态做好户籍地在海曙的党员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继续做好“联入走访”工作。
9.持续做好社区矫正日常规范化工作。积极参与2024年宁波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典型案例选树活动。
10.继续开展宁波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建品牌选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