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治旧与控新结合,政府主导、业主负责、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引导畜禽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xx年xx月底前,完成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排查;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实现全配套。
xx年xx月底前,完成全市养殖场户及重点河流周边散养户排查,做到“三清”(养殖场户底数清、粪污治理设施情况清、粪污产生量及去向清);完成禁(限)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和重点河流周边散养户问题整改。
---此处隐藏4467字,下载后查看---
市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发放《xx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服务手册》和《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共建美丽xx》宣传单。以乡镇(街)为主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AAA等宣传媒介,通过印发小册子、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政策、措施和成效,同时加大专项整治跟踪报道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各畜禽养殖场户,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业主主动整改、自觉治理的积极性,特别是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散养户要扎实做好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通过村规民约进行正确引导。
(三)抓好工作调度。
全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建档销号、每周通报、每月通报并排名制度。各乡镇(街)要明确一名领导牵头负责,还要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具体工作,并填写《xx市畜禽养殖污染工作人员联络表》,于xx月xx日下班前报到市农业农村局;《畜禽养殖问题台账》《xx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排查汇总表》及《畜禽养殖业户登记台账》分别于xx月xx日前和xx月xx日前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还需详细统计每个养殖场户粪污产生量及去向,资源化利用的要有还田消纳协议并填写《畜禽养殖粪污转移台账》,xx个月一次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每周四xx时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本周工作进展及建档销号情况,每月xx日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还需在xx月xx日前,将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户名单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对整治有效性负责,相关部门和乡镇(街)要对政府负责,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全方位管理体系。
(四)强化督导检查。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两办督察室组成督查组,定期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检查验收,及时通报各乡镇(街)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反面典型。对工作不落实、进展滞后的乡镇(街)和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部门(单位)进行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