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记“忠于党”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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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一要忠于党的信仰。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GCD人的命脉和灵魂。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修身立业的压舱石。作为党员干部,要坚持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注重理论素养这个必修课,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信仰信念问题。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补足精神之“钙”,培育思想之“元”,固守为政之本。二是维护中央权威。听从中央指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同心同德,不阴奉阳违、自行其是。对中央大政方针坚决执行,决不妄加评论、口无遮拦。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理直气壮地抵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三是践行党的宗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二、继承“跟着走”的传统
一要遵循组织程序。“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作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决不能以“怕麻烦”为借口、“不知道”为理由。该做的一定要“到位”,不该做的决不“越位”;该向上级报告的要报告,决不能搞“瞒天过海”;该走组织程序要走程序,决不能搞“化整为零”、“隔着锅台上炕”;该让群众知道要及时公开,决不能搞“暗箱操作”,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二要服从组织决定。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主动地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组织的决定上来。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时,应按组织程序反映,但是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在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时,一定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三要对组织坦诚。要以这些违纪违法案例为警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做到对组织坦诚、不欺骗组织。
三、维护“生态圈”的良好
一要净化“工作圈”。工作圈基本要素是工作、领导、同事和自己。面对上级要尊重,但不要恭维,不可溜须拍马,阿谀奉迎。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不能搞哥们义气,更不能搞团团伙伙,把工作关系“人情化”。要构建纯洁的同志关系,提倡同志之间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形成纯洁的工作友谊关系。二要净化“朋友圈”。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需要正常的社会交往。这就要求我们要保持严肃的生活态度、良好的生活行为、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把握好“朋友圈”,确保思想不放松、行为不越界。三要净化“生活圈”。要带头树立好的家风,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的经常性教育和约束,通过言传身教,引导自己的子女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在他们身上打开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