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能分工,县司法局主要承担法治建设统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应诉协调、行政复议等职责。去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强化总书记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着力抓好“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法治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树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去年来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行政诉讼双下降、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年度工作报告等情况x次。二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去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x件。县司法局第一时间成立以我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坚持把加强沟通贯穿建议办理全过程,与代表见面会谈x次,主动听取、回应代表提出的意见,及时向人大汇报办理情况,提升满意率。通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成立行政执法法治审核中心、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团、实行高风险案件动态监管、强化行政争议非诉化解、加大法治建设考核力度等一系列举措,成功化解一批高风险案件,行政诉讼败诉率降低至xx%。切实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败诉复盘机制,对近三年来xx件一审败诉案件开展复盘分析,推动问题整改。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支持。联合县人大开展法治督察,多次邀请县人大法制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参加法治督察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对全县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法治督察,对行政诉讼“双下降”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指导,有效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
---此处隐藏3431字,下载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