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村位于**县南部,地处伏牛山腹地,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全村种植中药材黄精2000亩,其中林下种植1900亩。由于黄精种植周期一般在4至8年,目前年采收量在30吨左右,可实现村集体增收3万元左右、农民总共增收15万元左右。预计4年后年采收量达到300吨左右,每年可实现村集体增收35万元左右、农民总共增收70万元左右。
**村把黄精作为主要经济作物,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有黄精种植传统。**村有100多年的黄精种植历史,农民积累了丰富的黄精种植经验,种植积极性较高。二是黄精易于种植管理。黄精种苗栽种后,除前两年需一年除草一次、每年打顶控旺外,平时很少施肥打药,种植管理比较简单,种植户省心省力。三是市场风险小。黄精属珍贵中药材,市场需求量大,价格波动较小、一直稳定在每公斤18元左右。同时黄精成熟后仍能在地里生长5年以上,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情况灵活采收。
**村黄精大部分采取林下种植,林下种植比大田种植有明显优势:一是林下荫蔽环境符合黄精喜阴特性,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林下种植的黄精品质明显高于大田种植。二是林地租金比大田租金便宜,林下种植黄精可大大降低生产成本。据了解,**县大田租金一般每年每亩500至700元,林地租金一般每年每亩50至100元。三是林下种植不占用耕地,可有效解决大田种植的“非粮化”问题,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种植。
二、发展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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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模式的劣势:大多数合作社与企业相比,资金有限,专业人才缺乏,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抗风险能力较弱,一般规模较小,很难发展壮大。
三、工作建议
(一)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我市是全省重点林区,林地总面积达1278万亩,占市域国土面积一半以上,同时南部生态发展区群众有中药材、食用菌种植和禽畜养殖的传统。依托丰富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既能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又能降本增效、更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建议相关县区学习借鉴**村经验,根据自身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助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一是发挥南部生态发展区种植连翘、山茱萸、大叶百合、柴胡等中草药的传统优势,建设伏牛山道地药材林下种植基地,推动林药种植做大做强。二是充分利用林下或林缘仿野生种植羊肚菌、香菇、赤松茸、木耳等高产高效菌类,推动林菌种植扩面增产。三是探索林下种植牡丹、芍药、薰衣草、玫瑰等兼具观赏性和食用药用价值的花卉,逐步推开林花种植。四是充分利用林间丰富的野生饲草、天然养料等资源,围绕地方特色优质品种,发展以林下散养土鸡、土鸭、土鹅等为主的林禽养殖,以林间繁育蚕、蜂等为主的林虫养殖,以林下饲养土猪、牛、羊、鹿等为主的林畜养殖,不断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五是积极发展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大力推进森林康养、研学、旅居、采摘、观光等森林景观利用,逐步形成“林间种、林下养、林中游”的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探索优化发展模式。我市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中,一些地方发展模式不科学、整合各方面资源能力较弱,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增收效果不明显。建议各地以带农富农为目标,探索优化符合当地实际的林下种养发展模式,有效整合资金、林地、技术、人力等资源要素,加快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一是积极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依托专业公司资金、技术、市场等优势,积极推进专业化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深度参与种植养殖全过程,密切公司、合作社和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三方共赢。二是探索“强村公司+农户”模式,引导多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合成立“强村公司”开展林下种养,选举能人或聘用专业经理人负责公司管理经营,组织农民提供林地、积极参与经营,由村集体和农民分配全部收益,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三是鼓励农民家庭开展林下种养,引导农户充分开发利用自有林地,积极谋划林下经济项目,为农户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销售渠道等方面支持,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持续加强政策扶持。从当前**村面临问题看,发展林下种植,主要存在扶持政策有限、土地政策制约、金融创新滞后、技术支持不足等方面问题。建议各地有针对性加强政策支持,促进林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或林业经营主体,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待遇,积极予以项目资金支持。二是落实省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配额政策,在不破坏土地、生态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利用林中空地,为开展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活动修筑非永久性建筑物。三是加大对林下经济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林下经济产业特点推出金融产品。比如,政府向林下经营者颁发“林下空间经营权证”,银行允许该证作为申请银行贷款的可质押物。四是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持,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送科技下乡活动等,充分用好中原药谷等平台推动林下经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林下经济示范引领,推动林下经济产业集群化、规范化、高端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