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措施、解决重点问题。二是印发工作通知,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四是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制度,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工作要求、推进方式及保障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
(二)大力精简会议文件。一是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全市性会议严格做到“四有”(有主题发言单位或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必报;未经审批,不得召开全市性会议;各类会议活动实行计划管理)。截至11月底,全市共承办各类会议135次(包含视频会),同比减少4.8%。二是提升会议质效,对全市性会议会标控制在1个以内,规模控制在50人以内,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除应急类会议外不安排视频会议。三是扩大参会人员范围。将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纳入参会人员范围。四是简化会议文件数量。提倡并积极实行“业务开会,文件留存”;能合并开的文件合并开;可不开的文件一律不开。五是推行开短会、讲短话。鼓励采取现场交流、书面发言等方式代替材料宣读、工作汇报。
(三)从严管控督查检查。一是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加强对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统筹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截至11月底,市级只有2个重点项目纳入了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对于确需开展的专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提前报请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针对同一事项,原则上只开展1次督查检查考核,确需开展2次或2次以上的,报经上级审核同意后,可合并开展。三是切实改进文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报名册情况、台账资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件、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凡没有实质性工作支撑的调研一律不作通报;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应尽量减少基层单位和企业负担;能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落实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原则上不再开展纸质化的现场督查检查考核。
(四)积极推行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流程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前有主动公开意识,依申请公开有确定公开途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管理规范和答复文书标准。截至11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均依法合规办理。二是落实政务公开责任清单。公布市司法局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计7项15子项;公布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电话号码;公布市司法局网上投诉举报平台网址;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展示各类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解读信息;设置“行政复议”栏目,公布行政复议职责、受理机构、申请渠道、咨询方式等内容;设置“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律援助等信息97条。三是推进决策公开规范透明。对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决策事项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实施跟踪反馈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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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一是服务意识仍显不足。一些单位工作人员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过来,上门服务群众的意识仍然不够强;在为群众提供服务时缺乏耐心细致的态度,存在敷衍塞责的情况;有的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生硬、语言粗鲁、庸俗化,办事不耐烦、效率低下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忙于繁琐事务,不能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有的领导干部虽然也下基层进行了调研,但往往只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没有带着问题、带着课题去调研;调研浮于表面,看景不如听声,听声不如问计,问计不如察民情。三是与基层群众联系不够紧密。部分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虽然也与群众进行了接触交流,缺少真挚的情感交流和贴心的交心沟通;部分单位党员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往往“避重就轻”,喜欢选择交通方便、工作熟悉的地点,很少深入农村、社区等条件较差的地方了解实际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措施
(一)持续深化纠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聚焦问题和效果导向,持续减轻基层负担。继续精简会议和改进文风,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控制文件数量,提升质量和时效,整合基层报表和台账模板。持续打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特别是不作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精准解决执行中央决策的偏差,防止腐败和不作为现象,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利用监督执纪和问责机制整治作风问题。完善基层调研机制,结合问题导向和为民宗旨,制定调研计划,收集群众意见,建立统计分析制度,形成调研报告,并推广有效做法,不断优化调研机制。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需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成为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公务员应提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办事观念,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尊法学法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法治意识。
(三)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确保执法过程的严格性、规范性、公正性和文明性,从而构建一个高效且权威的行政执法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意味着要优化执法流程,简化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确保执法行为更加高效。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执法权力不被滥用,防止任何形式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