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水务局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一)强化线索搜集。主动加强线索摸排,层层部署,压实责任。严格规范线索登记、分流、交办、核查、反馈等各流程环节。立足自身实际,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多种形式畅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情况,认真调查核实,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深化线索核查。坚持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水利领域进行彻底排查摸底,真正把巡查发现的、群众举报的、上级反馈的水利领域内突出问题摸清、摸全、摸透,并认真核实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属于涉黑涉恶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打击,坚决把问题整治到位,将危害群众的毒瘤彻底拔除。加强部门联动,对巡查发现的涉黑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对信访部门移交的主动做好工作配合,对群众举报的积极做好调查取证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三)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河长制“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和边界水事纠纷矛盾化解活动,大力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以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8月1日召开了全县综合治砂誓师大会,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查处非法采砂现象,严惩当事人,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广泛征集线索,从严从重打击非法采砂行为。8月6日,在xx河沿岸召开了全县河砂治理专项行动现场会,召集杨店镇、军屯乡政府和有关部门100余人,赴大汶河河堤开展河砂治理宣传活动,组织宣传车3辆、警车3辆,沿大汶河村庄循环播放禁采通告。在全县营造出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大阵势,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一律由公安机关从重从快打击。2018—2021年,河道非法采砂案件移交公安机关xx起,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0余起,行政处罚金额xx余万元,通过2018至2021年全县河砂治理专项行动及河道治理后,2022至今未发现非法采砂现象。同时发挥河(湖)警长制的保障作用,坚决打击影响水利建设和管理的黑恶势力,严厉惩处水事违法分子,确保良好的水事秩序。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了监督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水利工程项目监管责任,对工作不力导致黑恶势力蔓延的坚决予以问责。建立线索交办侦办督办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线索排查调度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强化督导,实现常抓长严、真抓真严、落细落小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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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社区、进乡村、深入工地、上门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及成效,进一步调高群众知晓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支持参与率。

(二)认真深入排查线索。利用接近群众,服务基层的优势,深入排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做到打早打小、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对在摸排中发现的涉水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研究,妥善处理,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水利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水务系统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健全落实打早打小常态化依法惩处机制。一是扎实开展线索摸排。坚持把水利行业问题线索摸排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有力抓手,紧盯线索精准发力,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加强对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和行政执法案件等信息的情况分析研判,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在水利行业领域死灰复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落实有案必查的要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深挖各类违法行为背后可能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实现案件清结。定期对本级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梳理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加强调度和工作部署。四是精准开展挂牌督办。针对上级移交的重大问题、省市县扫黑及政法部门对水利行业反馈的突出问题、网络舆情反映的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下一步,我局将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抓好整改,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我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的成效,为平安xx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