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GCD团结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中创造和发展的重要民主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科学定位、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围绕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具有理论原创性、政治引领性、实践指导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比如,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GCD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比如,提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比如,提出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通过商量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总书记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从政治上、理论上、制度上、实践上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协商、协商什么、怎样协商等重大问题,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为新时代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蓬勃发展,特别是制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政党协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城乡社区协商等方面重要文件,颁布《中国GCD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力指导和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呈现出协商内容更加丰富、协商形式更加多样、协商渠道更加拓展的生动局面,显示出旺盛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协商民主已经深深嵌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征程上,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更加需要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更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聚智慧和力量。
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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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任务要求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根本保证。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协商民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健全党领导协商民主建设的工作制度,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规划、部署协商民主建设。
坚持协商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进协商民主。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把协商嵌入到人民依法有效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各项工作中。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把准协商议题。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任务,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协商议政的重点和着力点。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紧贴社会民生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把协商建言搞好。围绕协商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推动协商走深走实。
提高协商能力。要强化协商意识,做到平等协商、民主协商,商以求同、协以成事。领导干部要带头实践协商民主,掌握协商民主工作的原则、规律、方法,做到集思广益、从善如流。培育协商民主文化,养成有事好商量的习惯,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