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族地区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我国宪法规定的责任,是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长久之策、固本之举,推广好、普及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关键工作、基础工程。为在全市民族地区全面深入持久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各族干部群众形成说国家通用语言、使用规范汉字的良好习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基础性工程,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发展,有利于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有利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产生重要作用。

(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族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语言交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最基础性的交流,语言交流能力是劳动者综合素质中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素质。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社会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迫切需要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提高劳动力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基本素质、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掌握好、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促进就业、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现代社会,实现家庭持续增收,促进乡村振兴,让各族群众过上美好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x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基本要求。把x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总书记交给x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凝聚了x各族人民共同的期盼。在全省民族地区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促进各族干部群众语相通、心相连、情相融的基础工作,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基本要求。截至目前,我市不会说国家通用语言(或汉语)的少数民族人口尚有x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为x%。其中,“不会听说”的有x人,占比x%,“会听不会说”的有x人,占比33.01%。18-45周岁不会的有x人,46-60周岁有x人。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x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坚定不移在全市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迫在眉睫,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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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级民族宗教、教育、语委成员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作为乡村振兴和促进“十四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扎实推进。要明确责任,成立专项工作组,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统筹规划、部门协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时间表,细化具体措施,统筹做好资金安排、政策落地、人力调配等,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动员县乡公职人员、教师、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大中小学生、志愿者等参与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中来,乡镇、村社干部要带头使用普通话。要在民族地区自然村开展广播喇叭推普活动。在村图书室、文化站等公共活动场所配备学习图书、报刊和资料并及时更新。要以科普工作为抓手,把管用、适用、易用、爱用的科普信息精准送达群众,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在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提升综合素质。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及其他移动终端等作用,加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力度,扩大国家通用语言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三)保障经费,严格考评。各地要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地方经费预算,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要整合使用省、市、县(区)三级财政资金,加大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及监督管理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要与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培训等相互配合,严格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由各地自行颁发检测合格证书。各地劳务输出时优先考虑持有普通话培训检测合格证书的人员。

(四)督促检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市民族宗教委、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区)民宗、教育部门要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做好工作方案、图片、视频,信息简报、资金使用情况等台账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每年向市民族宗教委、市教育体育局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