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千万工程”的基本认识
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由点及面、迭代升级,20年持续努力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千万工程”以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坚持美村与富村并进、塑形和铸魂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数字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强化系统观念,科学把握乡村振兴阶段性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注重多目标平衡,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深度融合,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全面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我们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指引。浙江的乡村之所以能称之为“和美乡村”,关键就在“和”。“和”是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模式。从“枫桥经验”到“三治结合”,再到各种形式的治理模式在浙江大量涌现,都对乡村产业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起到重要作用,这也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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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和202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强调了“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这充分说明了深化改革仍然是农业强国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源泉。近年来,各地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其中最为突出的两个方面如下:1.与土地相关的改革
第一,土地制度改革。从早期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到当前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再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30年等措施,这些改革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推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村产业的蓬勃发展。
第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分地区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等步骤,建立了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时,通过农村“三变改革”等制度创新,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特别是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方式培育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也将很快出台。
2.与“农业”紧密相关的改革
第一,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蓬勃发展,规模经营主体迅速成长。这些主体通过进一步的联合与合作,形成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位一体”农合联、混合所有制的集体经营项目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构建了家庭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等多元化的农业经营格局。第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创新。随着农民老龄化、农业分工细化和市场深化,各类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大规模兴起。这催生了一批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如农业托管、为农服务中心等,有效缓解了“未来无人种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