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管理、谈心谈话制度为重点,紧紧围绕工作中心,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党风廉政文化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带动单位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障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中国GCD问责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及分工,制定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在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的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日常工作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各组室、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签订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GCD员维护国家安全和不信仰宗教承诺书》及细化目标任务,使整个工作有分管领导、有工作人员、有目标、有标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营造了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相关要求,结合农科院实际情况,细化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当好表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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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局党委相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严禁奢侈浪费、假公济私、低效投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审核制度,从严管理公务用车;健全公物及财产管理制度,发挥三公经费及国有资产的效益,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及公开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单位没有违规违纪违法干部,没有出现因作风问题被纪检部门查处通报的情况,没有收到扫黑除恶举报线索,没有出现解决群众所反映问题推诿拖延、群众意见较大的情况。但离上级的工作要求有一定的差距,离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常规性工作开展创新性不强,按部就班的多,廉政教育不深入,不生动,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二是班子成员需要进一步加强带头自学和组织集中学习。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继续深入学习领会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精神实质,并将其坚决贯彻落实在各项工作中,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二是继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抓好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把落实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为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四是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维护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五是为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员“传、帮、带”作用,加强党员和非党员的培养,努力建造一支观念新、素质高、能力强的农业科研队伍,推动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