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下,**省法学会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把握职能定位,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推进新时代平安**、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省法学会工作多次得到中国法学会、**省委的肯定,连续5年在全国省级法学会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着力强化政治建会,在政治引领上彰显新担当。**省法学会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落实,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首题必政治”制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指导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紧扣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部署要求,组织主旨报告、开展学术研讨,始终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引领方向。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省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组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国法学会、**省委和省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研究法学会重大事项,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法学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推进全省各级法学会政治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法学会的政治引领力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平台、研究活动和宣传阵地的管理,制定出台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实施细则,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学术年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会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建立重大学术和宣传活动主题审定制度,认真落实论坛年会报告人、报告内容“双审制”要求以及法学刊物编辑“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方向。
着力发挥独特优势,在学习宣传研究阐释总书记法治思想上取得新成效。总书记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更有条件、更有责任、更有感情将总书记法治思想学得更深、悟得更透、践行得更实,在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上走在前、当先锋、作表率,让总书记法治思想在八闽大地不断彰显磅礴力量、结出丰硕成果、绽放真理光芒。深化溯源研究。汇集30多名专家学者,建立省“总书记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组工作平台,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总书记法治思想形成和发展脉络”重大课题研究,深入挖掘阐释总书记法治思想在**的孕育发展与重大实践,精心撰稿,形成多篇有分量的研究报告。先后在《民主与法制》周刊、《总书记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和《学习时报》《法治日报》等发表10多篇省领导的理论文章及相关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加强理论研讨。将学习宣传研究阐释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各类论坛、学术年会、研究课题的首要主题和选题论题,举办“总书记法治思想论坛”**分论坛、“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等高端研讨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课题研究,推进总书记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和实践成效的研究阐释,有关研讨成果在《民主与法制时报》《**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登,持续掀起总书记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热潮。注重宣讲教育。结合“双百”活动推荐法学专家为当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政法单位专题讲授总书记法治思想,2023年共参与举办学习总书记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512场。组织法理学、法学教育等研究会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和法学教材建设,把总书记法治思想落实到法学各学科的知识构建、教材编写、成果评价等环节,参与《总书记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推动总书记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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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繁荣法学研究,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繁荣法学研究是法学会的主责主业,以法学研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法学会的职能所赋、使命所系。**省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立足本省区位特色,加强对新时代新**建设中的保障性、对策性、实施性法律问题研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理支撑和智力服务。创新拓展学术平台。**省法学会整合全省法学研究资源力量,联合省委政法委共同创办“东南法治论坛”,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数字政法建设、政法工作现代化等重点热点问题开展研讨,目前已举办三届论坛,共征集论文2974篇,评出获奖论文346篇,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在首届论坛上发表视频致辞,信春鹰、徐显明、江必新、李林等10余位法学名家应邀作主旨报告,近600名省内外专家学者参会研讨,共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东南法治论坛”已经成为**省法学会繁荣法学研究、助力全面依法治省实践的一张亮丽名片,在全省乃至全国法学法律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同时,积极参与主办“海峡法学论坛”“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苏区法制研究论坛”等论坛活动,组织有关研究会积极参与“两岸司法实务检察制度研讨会”,组织研究会举办各类学术活动160余场次,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有力激发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法学研究的热情。联合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省区法学会举办宪法学、法理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研究会学术年会,派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国际学术交流和专题研修培训,法学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深入。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省法学会与省社科联建立课题合作机制,每年确定10项省法学会专项课题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并与省法学会年度课题同步实施,形成课题研究的“**模式”,得到中国法学会领导肯定。围绕红色法治、生态法治、数字法治、涉台法治、“一带一路”法治等领域的重点问题,共组织实施省社科基金法学会专项课题50项、省委政法委重点调研课题和省法学会年度课题76项,编发《研究成果专报》37期,其中有5项成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多项成果得到其他省领导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用。积极参与立法服务。加强与地方立法机关的联系协作,拓展法学法律专家参与地方立法和法治评估渠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中医药条例及**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50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咨询论证和起草工作,提供一系列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咨询意见、法规草案,得到立法机关采纳。积极开展第三方法治评估,对**省“生态公益林条例”“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40多部地方性法规及党内法规,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或立法前评估,促进良法善治。
着力拓展法律服务,在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上取得新突破。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总书记法治思想指引新时代法学会工作的重大实践创新,是法学会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省高度重视“首席”工作,省委、省政府将开展“首席”工作纳入“十四五”平安**、法治**建设规划,写入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措施》,列入全省政法工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纳入全省平安建设考评体系,连续两次省委全会对“首席”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省法学会召开全省“首席”工作暨站点建设现场推进会,举办全省“首席”工作培训班,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首席”工作的《试点通知》和《指导意见》,细化工作指引,明确工作流程,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实现“首席”工作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首席”工作成效得到中国法学会领导肯定,被《民主与法制时报》多次在头版报道,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上作介绍交流,多个案例入选全国经典案例和经验选编,**市、**市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相关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突出权威优势,专家队伍选优配强。**省法学会注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选聘管理,制定专家资格审查、服务管理、反馈评价、动态退出等工作规范,遴选了一批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道德修养好、法律工作经验丰富、权威性和影响力大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全省共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93个、入库专家1163名,4名专家被纳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积极探索法学法律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机制,研究制定省法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挂钩指导设区市“首席”工作制度和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服务重点县区制度,为法治人才数量不足的地区提供支持,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突出平台优势,站点建设各具特色。**省法学会充分发挥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作用,切实推动基层服务站点工作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有机结合,加强资源整合、力量统筹,按照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设备、有台账的“六有”要求,依托综治中心、会员之家等平台建立基层服务站点1268个。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场所的独特需求,多元化搭建服务平台,多渠道开展法律服务,打造了海丝中央法务区“首席专家工作室”、武夷山国家公园“专家景区联系点”、**县“会员海上工作室”、**县“陶瓷产业首席专家工作室”等法律服务平台,形成立足当地、特色鲜明、丰富多样的站点建设格局。突出专业优势,法治服务富有成效。**省法学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专业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找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服务地方法治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重大公共决策、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750余次、出具意见书530余份,参与经济金融、房地产等重大风险防控,开展会审150多次。联合信访部门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领导接访活动,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万余次,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2000余件,有效助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首席”工作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带头参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持续推动“双百”活动进入省市县三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2023年全省共举办“双百”报告会1676场,其中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3场,听众达56.17万人。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创办“八闽法治大讲坛”,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受众317万多人。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参与主办苏区法制研究论坛,指导摄制《红色法魂在闽西》,选送的闽西苏区法治事件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编写的《中国GCD百年法治工作大事记》。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在履职能力上取得新提升。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是提升履职能力、有效服务中心大局的基础性工程。**省法学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出台的若干措施,不断健全法学会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推动法学会工作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组织体系不断健全。**省法学会于2023年8月召开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法学会过去五年的工作,明确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聘任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出席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持续加强指导、推广典型、强化考评,指导设区市法学会按时完成换届,大力推进市县法学会规范化建设,今年新增市级法学会编制7个,全省9个设区市、83个县(市、区)均成立法学会,市县两级法学会会长均由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积极开展“一地一品”创建活动,形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工作格局,**市法学会被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研究会工作不断加强。加强研究会建设和管理,开展研究会运行情况专项调研,召开研究会工作会议,制定完善研究会管理办法,规范研究会活动,新组建金融法学、“一带一路”法治等研究会,直属研究会达27个。紧扣新时代法治发展需求,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沟通联系专业研究力量,着手筹建数字法学、民营经济法治等研究会,推动研究会体系进一步健全。会员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注重会员队伍发展,加强会员管理服务,全省现有个人会员24118人、团体会员202个,法学会的联系面、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做好法治人才挖掘培养,参与**大学、**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遴选168名优秀法治人才组成首个“**省法学法律人才库”,2023年共推荐16人次的专家学者作为省委法律专家候选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省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在决策咨询、学术评审、法律监督中发挥专家库作用。参与主办**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并积极组织会员参评,推荐优秀成果参评“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征集论文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三大法治论坛及区域法治论坛,近5年来有30多项成果、340多篇论文获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重大部署,对法学会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省法学会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国法学会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开拓进取,推进法学会工作提速晋位、提效晋级,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平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贡献更优法治智慧和更大法治力量。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