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实调查研究,确保分类整治到位
市民政局制定《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全市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及常年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开展摸排,形成“僵尸型”社会组织分类花名册。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民政局登记管理的496家社会组织中,长期未参加年检的有153家。摸清数据后,市民政局向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告知社会组织情况,并邀请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上门调研,详细了解各“僵尸型”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现状,掌握其运营难以为继的原因,并初步形成“拟盘活”、“拟整改”和“拟清退”的分类整治台账,明确整治完成时限,确保整治到位。依据分类整治台账,市民政局制定帮扶方案,明确专人一对一帮扶“僵尸型”社会组织完成整治。截至今年6月底,已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81家,其中,盘活24家,整改36家,清理21家。
二、管理与服务并重,多措并举完善机制
市民政局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分类施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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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厘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权责关系,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延伸监管触角,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完善内部治理,降低“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增量。
三是加强风险排查。结合社会组织抽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将社会组织的风险排查与预警工作做实做细,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社会组织良性运转。
四是健全退出机制。综合研判社会组织停摆的原因,对拟退出的社会组织进行分类,针对不同成因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退出机制,防范化解风险,确保社会组织有序退出。
同志们,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