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一、火灾形势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处警1062起(2023年同期1130起),同比下降9.2%,其中火灾扑救571起(2023年同期461起),同比上升23.9%、抢险救援197起、社会救助264起,虚假警情4起,抢救被困人员198人,抢救财产价值151.85万元,保护财产价值741.29万元,成功处置冰冻雨雪天气救援、“1.27”广场仓库火灾、“5.1”金门砖厂厂房火灾、“5.15”聚科工贸仓库厂房火灾、“6.13”废品仓库火灾等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

二、监督检查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单位1382家,现火灾隐患1973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84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75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14份(其中当场处罚60份),临时查封6家,责令三停15家,罚款254520元,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9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服务20余次,打造314家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未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三、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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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严峻形势,按照“属地领导、行业监管、区域自治、单位自主”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做好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合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以更强责任构建防控格局。今年全国发生4起重特大火灾事故(“1.19”河南南阳、“1.24”江西新余、“2.23”江苏南京、“7.17”四川自贡),火灾形势异常严峻。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保持高度警觉,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危机感、“坐不住”责任感,慎终如始地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推动开展消防安全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和宣传培训,凝聚共治合力,打通消防工作神经末梢,大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良好消防工作格局。

(二)以更实举措夯实安全根基。各地各部门要以大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监管水平。针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整治行动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相互协作配合,横向做好沟通对接,纵向做好督促指导,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发送工作提示单、晾晒工作进度,切实发挥好“统筹抓总、综合协调、科学调度”的功能;针对大型商市场、高层公共建筑,尤其是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电气焊资格管理、用工管理、工具管理、审批备案管理、现场管理、监督执法“全过程”管控,按照职责分工依法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处罚和惩戒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针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教育、文旅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联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漏补缺,提升本质安全;针对厂房库房和仓储物流场所,经信、邮政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坚决纠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留宿人员等问题;针对危化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应急、消防、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整治要求,持续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以更高标准提高宣传质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季节转变天气特点和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要充分发动街道、社区网格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场所进行曝光,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要利用广播电视台、“村村响”、“小喇叭”等传播媒介,对乡镇农村及偏远地区群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关注消防、重视消防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