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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红灯”随处可见,十字路口的红灯、高楼楼顶的红灯、运动场上的红灯……可能“它们”看上去很不起眼,但都传递着“告警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在成长过程中难免遇到“十字路口”,但当我们身处交叉路口的时候,要严格遵守“红绿灯”规则,做到红灯“不闯”、黄灯“不抢”、绿灯“有序”,让无孔不入的“病毒”无孔而入、无处遁形,以“铁的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确保“人生航行”不偏不倚。
红灯“不闯”立刻停,拧紧思想“总开关”。“红灯”代表禁止,意在告诫我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切不可逾越“法律红线”、硬闯“廉洁红灯”,否则必将付出惨痛代价。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倘若党员干部视党的纪律而不顾,游离党纪国法之外,目无法纪、铤而走险,不仅给党的事业发展造成堵塞,最终也会被党“抛弃”、被人民“唾弃”,留下终身悔恨和千古骂名。从违法违纪的“伪干部”身上,可以清晰地发现,每一只“老虎”“苍蝇”都是因为没有守住“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让贪腐“细菌”有机可乘,在党纪国法面前耍小聪明、搞小动作,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自作聪明中为所欲为、不知廉耻。党的纪律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生活中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管好自己的“私生活”,自觉抵制“灯红酒绿”和“香风臭气”的侵蚀,把党规党纪印刻在心中,真正做到铭“纪”于心、见“效”于行,确保在为官从政的轨道上不走偏。
黄灯“慎重”勿抢行,筑牢安全“防火墙”。“黄灯”代表警示,党员干部违法乱纪之前,都有苗头性和倾向性,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注意“黄灯”亮起,没有把组织的“好心提醒”放在心上。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当今时代,形形色色的诱惑和陷阱接踵而至,一些干部面对“糖衣炮弹”“甜言蜜语”走不动道,在小恩小利中迷失方向,甘愿被“围猎”、被拉拢,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堕入腐败深渊。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更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营养液”。要把党纪国法作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时事事从党性原则出发,自觉把党规党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决抵制诱惑,狠刹歪风邪气,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生活纪律“红线”,强化风险识别能力,自我净化“个人空间”,高悬“高压线”、常亮“警示灯”,不能碰的事坚决不碰,违反原则的事坚决不办,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不越雷池半步。绿灯“亮起”有序行,念好纪律“紧箍咒”。“绿灯”代表安全,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安全指示灯”,唯有吃透吃实《条例》内容,才能有序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高质量发展。自省自查革除自身病症是中国GCD的传统美德,也是党员干部一生的“必修课”。个别党员干部认为“八小时之外”的圈子属于不受监督的私人空间,一心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对围猎“乐在其中”,坚持把“升官发财”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对组织的“良苦用心”置若罔闻、不以为然,最终“黄粱美梦一场空”,沦为“阶下囚”。理论学习是铸魂之基、强能之要、履职之需,没有理论的实践如同空中楼阁,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条例》纳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吃透精神,使学习《条例》的过程变为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过程,及时发现自身不足、纠正思想偏差,时刻敲响自省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