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决定》站在党推进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对深化统计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强调了“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等一系列重点任务。统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实施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依据。统计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理解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丰富内涵,加快推进统计各领域改革,扎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统计智慧与力量。

全面深化改革成效显著,高质量发展实景图徐徐展开

新时代以来,统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各项部署要求,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持续推进统计改革创新,以丰富翔实的统计数据和优质高效的统计信息记录见证了我国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

经济总量大幅跃升,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连续跨越重要关口,2020年、2021年、202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相继跨越100万亿元、110万亿元、120万亿元大关,2023年超过126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GDP实现新突破,2023年我国人均GDP达89358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2680美元,稳居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2023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为41.8万亿元,年末外汇储备余额3.2万亿美元,均稳居世界第一。2018—2023年我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的年均贡献率超过30%,是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创造潜能不断激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壮大,2023年我国创新指数位列全球第12位,比2017年提高10位。研发投入持续扩大,2023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33278亿元,比2017年增长89.0%。知识产权产出居世界前列,截至2023年底我国有效发明专利达401.5万件。发展新动能快速成长,2023年“三新”经济增加值相当于GDP的比重达17.73%,比2017年提高2.03个百分点。新产业快速成长,2018—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2%。

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发展协调性稳步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54.6%,比2017年提高1.9个百分点。2018—2023年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8%,明显快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需求结构继续改善,2023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2.5%,比2017年提高26.6个百分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2023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比2017年末提高5.92个百分点。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板块”联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呈现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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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指标设计的科学性、适用性对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影响。统计调查指标反映了调查对象特征的概念及其具体数值,指标概念包括名称、口径、计算方法、计量单位等,经过收集整理加工计算可得到具体数值。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新实践、国家治理新要求和人民生活新需要,要及时增加新的调查指标,优化现行统计调查指标,特别是完善反映结构调整、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绿色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等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统计调查指标,形成一套覆盖全面、统一规范的统计调查指标体系。

健全行业统计指标体系。行业统计指标体系是系统反映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情况的统计指标体系。要完善农业统计指标体系,增加粮食安全、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经营等方面的统计指标,优化收入、消费等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统计指标。丰富工业统计指标体系,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完善中小微企业统计指标,研究构建未来产业相关统计指标,增加反映产业升级、先进制造、产业链与供应链安全等方面的统计指标。充实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反映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指标,增加反映现代服务业和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方面的统计指标。

健全重点领域统计指标体系。丰富科技创新领域统计指标体系,研究设计更多反映技术进步、科技成果运用等方面的指标。健全能源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围绕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落实情况,补充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碳排放等方面统计指标。完善消费、分配、流通领域统计指标体系,夯实服务消费、居民消费支出、城乡恩格尔系数等相关指标的数据基础。改进民生领域统计指标体系,研究细化反映就业容量、就业质量、结构性就业矛盾、人口变动趋势、生育形势、妇女儿童、性别、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等方面的统计指标。

健全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指标体系。依据最新国际标准及时修订国民经济核算方法,研究探索将数字、环境等新活动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的路径和方法,确保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国际可比。进一步巩固“三大核算改革”成果,加强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改革成果运用。优化资产负债表和资金流量表编制,为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完善数字经济、“三新”经济、国有经济、服务业等产业和领域统计核算,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监测评价是评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数测算方法,更加完整准确全面反映各地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绩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探索构建中国式现代化、新质生产力等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数字经济、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服务消费市场、公共服务等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城市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健全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雄安新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自贸港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