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区城市更新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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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效果评估。为增强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城市进行全方位体检,对更新效果进行评估。组建专家顾问团,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智力服务和专业支撑。
附件:城市更新主要目标(指标参照表)
城市更新主要目标(指标参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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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目标要求 | 现行标准 | 设定依据 | |
湘潭市 | 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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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层高密度住宅用地占比(%) | 28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中生态宜居类导向指标。 | |
2 | 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 | 100 | 100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中生态宜居类导向指标。 | |
3 | 道路面积率(%) | 16 | 15 | ≥15 | 根据国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道路面积率达到15%。 |
4 | 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 | >70 | — | —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 |
5 | 易涝积水点消除率(%) | 95 | — | 根据“十四五”全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要求设定。 | |
6 | 城市标准消防站及小型普通消防站覆盖率(%) | 90 | ≥90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安全韧性类导向指标。 | |
7 | 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 35 | ≥35 | 《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35%。 | |
8 |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65 | 55 | ≥55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中安全韧性类导向指标。城区建成区内城市生活垃圾中物质回收利用和能源转化利用的总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不宜小于55%。 |
9 | 城市绿地率(%) | ≥40;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8 | ≥40;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5 | ≥40;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5 |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要求,城市绿地率≥40%,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5%,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5%。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要求,城市绿地率≥40%,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8%,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 |
10 |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90 | ≥85 | ≥85 | |
11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 ≥14.8;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5.5 | ≥12;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5 | ≥12;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5 |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要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人;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5.0平方米/人。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要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平方米/人;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5.5平方米/人。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目标要求 | 现行标准 | 设定依据 | |
湘潭市 | 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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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 | 50 | — | ≥20 |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50%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13 | 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比(平方米/百户) | 20 | 15 | 15-20 |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符合《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设计要求。 |
14 |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修缮率(%) | 75 | 70 | 60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十四五”全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有关要求设定。 |
15 |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 | 50 | >35 | 市中心城区50,3个县市35 | “十四五”时期湖南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指标要求。 |
16 | 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 | 8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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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 | 70 | 50 | 50 | 根据“十四五”全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要求设定。 |
18 | 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占比(%) | 85 | 85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整洁有序类导向性指标。 |
19 | 中心区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覆盖率(%) | 新建部分为100,已建成部分改造率≥80 | 新建部分为100,已建成部分改造率≥75 | 50-75 | 根据《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及评价细则》要求,中心区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覆盖率5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