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市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这一重要论述,指出了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定位,对机关党建提出了更高要求、确立了更高标准。近年来,**市司法局围绕机关党建职责定位,突出抓好三个“实”,将党建的“红色动能”有效转化为平台实体化运行的“持久动能”,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质效,**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课题组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切入点,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通过深入分析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从而研究提出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对策建议,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探索实践

(一)筑牢“主阵地”,夯实组织基础。一是织密“一张网络”。围绕群众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整合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行政争议调处等法律服务资源,建成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服务平台170个,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全部通过标准化规范化验收,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被确定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实现“一个大门进来,多个窗口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坚持“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将支部建在窗口上,做到党员工作生活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为公共法律服务注入红色动能。二是搭建“一个平台”。整合资源,积极搭建窗口党员管理服务平台。在窗口打造“红色驿站”、党员服务点、党群阅览室(图书角)等,标准化建设党员活动场所,在大厅、走廊、楼梯过道等地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党建文化墙、党建展示牌等,丰富党员教育培训和活动载体,通过硬件提档升级,提升党建工作活力,让党建工作更加接地气。三是配强“一支队伍”。选优配强窗口服务队伍,将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年轻党员推选到窗口党支部领导班子中来,加强对窗口引导员、讲解员培训,组织机关党员到窗口值班,开展“群众办事体验”等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深入开展“三亮三创两服务”、岗位建功等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设置党员先锋岗1945个。

(二)用好“主抓手”,做实运行机制。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积极创建窗口“四强”党支部。创新开展“四个模范”“六个榜样”创建活动,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与绩效挂钩,细化、量化加减分项目,树立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改作风、优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2023年,全系统7人获“国字号”荣誉,10人获省级荣誉。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在窗口安装群众满意即时评价器,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设立群众投诉处理和法律服务回访中心,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满意度调查和法律服务回访,扎实开展不满意“清零”行动,推动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2023年,**市司法局被评为设区市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先进单位,全市18个县均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先进县。三是创新学习机制。打造“法治阅览室”,创新设立“红色法治论坛”“青年研习小组”等平台,扎实开展“领导授课、干部受训”和“机关干部全员上讲台讲业务 以讲促学抓提升”活动,建立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制度,组织优秀青年干部赴深圳市司法局跟班学习,培养干部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谋、业务能干的综合素质,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一半以上干部职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擦亮“主窗口”,抓实工作成效。一是推进便民服务实践,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具体化。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持续落实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惠民十条举措。加强便民暖心设施建设,设置取号机、休息区、党群阅读区、便民饮水点、自助打印区等,从细微处深化便民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融合运用,推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全天候服务。2023年,全市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总量达21.5万余人次。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党建工作成效有形化。创新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优环境 帮企业 促发展”15条措施,探索“公证+破产”新模式,推行涉企法律服务“快办制”,大幅缩减办证时限,减免经营困难中小微企业服务费用,建立园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等惠企纾困法律服务“一站式”平台,通过行政复议监督为企业挽回损失近7亿元。三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党建工作成效可视化。聚焦“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目标,积极打造“有法帮你”品牌**样板。全覆盖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上线“赣南公证”AAA小程序,开启“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危重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实现服务“零距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速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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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是打造模范机关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四强”党支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党建质量过硬行动的必然要求。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我们对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抓实有形覆盖。要积极整合资源,持续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大力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结合实际,推广“支部建在窗口上”“支部建在复议庭”等做法,做到应建尽建、能建必建。要针对窗口党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结合实际,创新党员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动态化的流动党员数据库,增强窗口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让党员“流动不流失、离职不离党”。要破除窗口人员流动对发展党员带来的难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接续培养工作,确保培养不断线。要加强窗口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党组织的覆盖面,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个窗口,全力扫除有形覆盖“盲区”。

(二)充实工作力量。将窗口党支部列为重点党支部,给予更多工作指导。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配齐配强窗口党务干部,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优秀党员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优化党务干部年龄、知识结构等,推动有条件的地方配备专职党务干部,解决党务干部无时间、无精力抓党务工作的问题。明确支部委员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解决“三个和尚没水喝”“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党组织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带头研究党建、思考党建、抓好党建;支部委员是党务工作的具体实践者、推动者,要对照职责分工,主动协助做好支部的具体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探索建立外出交流学习长效机制,避免党务干部“不会为、不善为、不能为”的困境,让党务干部真正成为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深化有效覆盖。围绕机关党建职责定位,力戒形式主义,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党建实体化建设在服务党员、群众上发挥效能。要健全完善党员管理服务机制,探索建立机关党建和窗口绩效双轨考评机制,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推广“红色法治论坛”“群众办事体验”、公开党日等做法,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等制度,让窗口党员干部“在事上练”,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对窗口党员的关心关爱,升级党员活动室,打造党群阅读区、图书角等,结合窗口党支部的特点,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上动脑筋,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内容,提高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聚焦作用发挥好,在窗口全面推广“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暖心,一片真心办事,一句好话相送”服务,全流程开展法律服务回访和跟踪问效,将群众评价结果纳入窗口服务人员年度考核,全力推动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跨越。

(四)做实融合文章。要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抓手,结合本地特色和窗口特点,坚持“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守正创新,在做好“特色文章”上下功夫,努力打造彰显司法行政特色,叫得响、做得实的工作品牌。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目标定位,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惠化、智能化、精细化上求突破。立足本职,落实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优环境 帮企业 促发展”相关举措,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让群众和市场主体在每一次服务、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加强数字法治建设,开发便民服务小程序、APP,推出更多便民普惠的法律服务产品,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真正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要创新服务方式,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推行“群众点单、窗口派单、党员接单”,擦亮公共法律服务“有法帮你”品牌,推动党建工作成效可视化、有形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