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今年第四轮巡察已全面完成,各巡察组已向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发现问题31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涉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6个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坚持立行立改,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下面,我就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调几点意见。
一、突出关键,压实责任,必须在压力传导上从严从实
(一)层层传导压力。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区委常委会带头抓好自身巡察整改,发挥示范作用。区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巡察整改要求,认真对照自身职责任务,主动认领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谋划部署、抓问题督促、抓任务落实、抓整改销号;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决服从大局,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严肃整改纪律。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对巡察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对巡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分类处置;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追责问责。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和多渠道监督,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二、把握重点,强化担当,必须在整改落实上全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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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