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更加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作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既要代表单位在这里把部门工作职责履行好,又要从大局出发,工作中要处处想着群众,处处从群众利益出发,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事,时时严格要求,事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整改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在办事服务中严禁出现“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
二、要增强担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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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作为开放型政府的形象窗口和开放型城市的重要标志,是党和国家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也是展现政府形象的平台。这就更加要求我们要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从大局观考虑问题,理清现实,科学决策,勇于决断,敢于担当。树立克难攻坚、敢闯敢试、不怕风险、大胆负责的勇气;干工作不推诿、扯皮,不避重就轻,积极主动,先创先干,主动担当。
三、要增强学习意识,提升素质能力。
以《条例》学习活动为契机,我们每一位党员同志,必须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只有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发扬党员干部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保持一颗平常心,使自己的思想和言行一致,才能融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去;只有自觉做到立足本职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经常保持一颗进取心,加强理论学习,吸纳各种知识,不断更新思想观念,锐意创新,才能适应时代与社会的发展。
四、要增强公仆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人民赋予我们权力,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服务员、勤务兵,我们的工作就是为群众服务,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在工作中始终突出“服务”二字。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态度和质量,逐步消除一些在服务上存在的不良现象,要在脑海里把办事群众放在突出的位置,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服务群众,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好环境,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