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从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党政同责等方面对加强耕地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加强耕地保护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关键举措、科学方法和组织保障,为做好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推行田长制,是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压实地方自然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全县上下以落实田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一、工作成效
(一)耕地保护意识持续增强。自去年以来,全县上下抗严寒、战酷暑,齐心协力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深入推进“田长制”工作,各级各部门在耕地保护工作方面意识显著增强,耕地保护举措显著提升,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批示指示落到实处去抓、落到实处去干。今年7月,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和各镇办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在县委党校召开耕地保护工作培训会,现场教学图斑整改举证APP操作使用说明,安排部署2024年疑似图斑整改举证工作。各镇办在耕地利用方面从被动督导向主动耕种进行扭转。
(二)耕地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根据省市耕地保护工作要求,印发《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田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全县x个涉农镇办均编制了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设立了镇级田长制组织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田长制全面建立,巡田管田的工作局面已全面形成,逐步构建“早发现、早预警、早制止、早查处”的常态化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在耕地保护工作上做到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耕地保护恢复成效显著。自耕地保护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省市部门要求,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已总体稳定,不占或少占耕地情况正在稳步推进,耕地撂荒、耕地建房、耕地修路等问题查处持续推进,累计整改永久基本农田x万亩,一般耕地x万亩,如期完成x万亩承诺耕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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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第一,坚决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一要锁定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批复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到2035年我县耕地保护目标为x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x万亩。这是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硬任务,是底线指标,只能多、不能少,没有丝毫的讨价还价余地。县自然资源局要将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足额带位置带坐标分解下达,层层签订责任状、军令状,确保实现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能减少,持续变好。二要严格规划管控。省政府正式批复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我县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各级各部门要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坚持耕地保护优先,统筹各类空间开发保护需求。要加快推进镇级规划编制,在规划中严格落实集体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做到无规划不建设、先规划后建设,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指导作用。今后所有新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是用地手续不全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三是管好土地用途。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有明确的要求,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耕地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制度,确保“良田粮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落实“五不得”“六严禁”“八不准”等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第二,坚持全面系统保护。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者缺一不可,要注重耕地保护工作的整体性和完整性。一要落实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不得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确保依法批准建设占用的耕地等量优质补充到位。各镇办要强化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统筹安排和日常监管。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合理合规的农业结构调整不影响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对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各镇办要及时查处整改,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二要严防耕地流出。全县2024年1-6月疑似流出整改图斑已由县田长办下发。各镇办要主动全面排查,尽快核实举证,该整改的抓紧整改,提前消除安全隐患。县自然资源局要建立台账,每季度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占补平衡进展情况、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等进行汇总分析并排序,对问题突出的镇办,进行通报批评。三要提升耕地质量。要强化土地综合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促进耕地地力提升、作物优质高产。要探索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以村庄规划为基础,统筹谋划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促使整治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质量有所提升,布局更加合理。
第三,坚决整改反馈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督察反馈问题和卫片执法违法问题整改,不断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一要直击问题消存量。各镇办和行业部门要按照“属地整改+行业整改”原则,理清掌握本地、本行业各类问题历史“存量”,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消号制”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审核把关和验收销号,做到真改实改,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敷衍过关。二要多措并举遏增量。要强化用地监管,落实“各级田长+巡田员+农户”的联合监管模式,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格管”的精细化管理格局,对耕地现状、耕地开发复垦、耕地占补、违法占地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在线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各相关行业部门对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参与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主动提供政策咨询、数据套合、空间准入条件把关等服务,最大限度避免因选址不合理导致项目重复预审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和“边报边建”。三要从严执法监管。要定期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零容忍”。要用好公开通报、暂停审批、约谈问责等手段,提高执法震慑力。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问责红线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暂停受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申请,直至问题整改到位为止。
第四,牢固树立“大耕保”思维。省市一直在讲“大耕保”格局,所谓“大耕保”,就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具体来说,就是党委、政府是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自然资源部门牵头“非农化”问题,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非粮化”问题,其他各部门严格约束本领域项目建设涉及耕地的事项),镇村一线落实巡查发现整改责任。不能单一地认为耕地保护是农业农村部门的事情,也不能单一地认为是自然资源部门的事情,这是各级各部门共同的事情,是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近期,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建共用“一张图”协同推进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的意见》,就是要推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既要共享共用“一张图”数据,也要共同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协同联动推动耕地保护,真正做到“大耕保”,确保全县耕地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有效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