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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健全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
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强调“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作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提出一系列硬杠杠硬举措、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建立为基层减负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机制……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打出了组合拳,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就像“牛皮癣”,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且花样不断翻新。比如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文件制发环节评估审查不严,导致在政策文件的源头上就出现加重基层负担情形等问题;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有的随意借调基层干部,削弱基层工作力量等。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紧密联系具体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抓出习惯,抓出长效。《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必将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必须坚持以改革精神破解顽瘴痼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紧扣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若干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有利于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提供重要保证。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扎实有力推动落地见效。要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要完善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要求、明晰流程、厘清责任。要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典型问题核查通报,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要把规定要求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