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X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市政府领导下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本细则旨在规范指挥部值班工作,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第三条指挥部值班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指令及时、处置有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指挥部下设值班室,作为日常值班和应急响应的核心机构,负责接收、处理、报告各类防汛信息,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方力量参与防汛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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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指挥部应建立值班工作考核机制,将值班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值班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值班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第二十二条指挥部应定期组织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洪涝灾害。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X市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