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X乡网格管理员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规范X乡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效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条网格管理员是指经X乡人民政府统一选聘,在指定的网格区域内从事信息采集、矛盾调解、政策宣传、公共服务等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X乡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乡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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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网格管理员薪酬标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同时,为网格管理员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六条乡财政应将网格化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网格管理员薪酬、培训、办公经费等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事业单位参与网格化管理,提供资金、技术、物资等支持。

第十七条加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网格信息实时采集、动态更新、共享共用,提升网格化管理效能。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乡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