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总工会关爱高龄劳动模范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XXXX健在且保持荣誉的80周岁(含)以上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待遇者)、市级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者)(以下简称高龄劳模)。

二、服务内容

1.建立健XXXX、XXXX两级联动服务高龄劳模机制。XX总工会建立对XX岁以上高龄全国劳模生日入户慰问机制,在高龄全国劳模生日前,由XXXXX总工会领导到劳模家中开展生日慰问。

XXXXXX工会要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高龄劳模机制,按照劳模管理关系,由XXXXXX工会安排专人,制作服务卡,标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建立高龄劳模联系服务台账,全面掌握高龄劳模家庭情况、生活状况、身体情况等基本信息,详细记录探访及慰问情况。每季度至少和高龄劳模或其家属联络1次;对患病住院的高龄劳模,及时进行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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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务实创新。各基层工会要针对高龄劳模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需要,出台精细精准服务措施,制定常态化关爱举措,积极探索项目化服务品牌,为高龄劳模提供多渠道、多层次、多维度的“保姆式”关爱服务。要整合各方资源、争取多方支持,适当增加高龄劳模工作经费投入。鼓励结合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方式,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

3.强化宣传引导。各基层工会要深挖劳模事迹,讲好高龄劳模故事,通过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感染身边人,让高龄劳模形象更丰满、更感人;要做好服务劳模宣传,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使服务劳模工作更加影响公众、深入人心。

五、附则

1.本办法由XXXXXX总工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