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各项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以及省委、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以党委文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并推动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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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的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11.大力宣传廉洁勤政先进典型,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警示教育。
12.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探索推进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推动联合监督。
13.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本镇清廉文化,组织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加强清廉文化宣传,在辖区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14.坚持刀刃向内,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从严监督管理,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查处。对不忠诚、不担当、不干净的严肃查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