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的基层权责下放“甩锅”“一放了之”问题的调研报告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X年X月X日至X日,X到X、X、X等地开展调研。主要围绕基层权责下放“甩锅”“一放了之”的问题,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权责下放情况
2023年X月,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X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向乡级赋权下放事项X项,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事项X项。
(二)权责下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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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乡镇(街道)权责需求进行充分调研,摸清基层权责需求、承接能力等情况,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做到科学合理下放。二是加强后续跟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做好审管衔接,确保下放事项落到实处。三是要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既要给责任,又要给相应的权力,做到权责行使主体一致。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基层运行效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培训,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基层“手把手”指导领办,通过业务讲堂、跟进指导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乡、村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财政扶持,按照财权和事权相一致的原则,保证乡镇(街道)合理支出需要,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三是乡镇(街道)要压实主体责任,司法局和各职能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下放事项各项制度规范建设的衔接指导,建立健全基层事项办理体系。
(三)坚持放管并重,统一执法标准尺度
一是针对法律法规和体制因素制约的实际监管问题,建议市政府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关系密切的若干监管事项先行试点下放,力求点上突破。二是各乡镇(街道)要逐条认真研究下放赋予的新任务、新职能,落实好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相关的各项制度。三是司法局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采取定期开展执法评议、案卷评查等形式,健全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标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