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据省、市、县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和省、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X市X生态环境局、X县城市管理局会同X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依据部门职责,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餐饮服务业油烟投诉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联合整治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长效监管格局,培育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二、工作内容

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聚焦全县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信访投诉问题排查整改,重点整治“未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导致漏油跑烟问题;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服务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由X市X生态环境局、X县城市管理局“双牵头”,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共同参与。

(一)压紧压实责任,推进源头化解。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群众信访投诉办理,聚焦12345群众信访投诉平台和“点题整治”群众监督热线,压实首办责任,依法调查处理,正面回应群众诉求,按时反馈处理结果,提高群众满意率;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的梳理分析,科学精准依法分类施策,控增量、减存量。住建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新报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的建筑施工设计图纸审查,督促新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的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经图审合格的图纸进行专用烟道的施工(不含二次装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新建住宅小区涉及商业建筑的,指导提醒建设单位确需设置餐饮用房应设置专用烟道,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单体建筑平面图上标注有无专用烟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大普法宣传与合规指导力度,制作《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通过各种媒介、渠道告知餐饮服务业经营者遵守餐饮服务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属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在点题整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新增餐饮服务经营主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向餐饮服务经营主体提醒或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

---此处隐藏1482字,下载后查看---

(二)实施阶段(5月15日—10月31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从5月起,每月底县直各责任部门汇总审核全县本系统工作进展和重点问题清单“双台账”后向X市X生态环境局报送,由X市X生态环境局统一汇总审核后向X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定期开展联席会商,推动化解重点问题整治。加强工作宣传报道,做好典型案例收集、公开。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X市X生态环境局和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市场监管局配合,共同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及经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长效工作机制,培育打造纪检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点题整治”局际联席会,X县副县长、X市X生态环境局和县城市管理局领导为召集人,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各相关股室(单位)责任人、经办人共同参与,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度共同议定事项,解决难点、卡点、堵点问题,汇聚整治合力。

(二)密切沟通协作。“点题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责任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形成工作合力和监督合力,共同把实事办好。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集中力量攻克在城市油烟治理方面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对环境违法行为敢于亮剑,严厉查处油烟污染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三)推动社会共治。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渠道、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收集解决群众烦心事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同时坚持“开门”搞整治,调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会公众参与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