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CD章程》明确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GCD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一、什么是工作纪律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工作纪律强调正确履职,担当尽责,反映工作作风要求。党的工作内容丰富,包括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离不开严明的工作纪律。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侵犯了党的正常工作秩序。二、工作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工作纪律“红线”,主要划分为五个方面24条负面清单。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新发展理念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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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
20.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的。
21.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
22.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23.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